《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對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 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 等)、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等。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 括差旅費、會議費等。財務制度和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董事會 費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稅前扣除,但目前尚無明確扣除標 準,實際徵管中應注意審查以“董事會費”扣除的費用是否真 實、合法,是否屬於為執行董事會職能而發生的費用,凡與執行 董事會職能無關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 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8條規定,關於董事費 的徵稅問題、個人由於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於 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董事費為董事會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報酬, 屬於董事會費。董事會費為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董事會的職能 而開支的費用,主要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 稅前扣除的“董事會費”應真實、合法,屬於為執行董事會職能 而發生的費用,凡與執行董事會職能無關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對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 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 等)、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等。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 括差旅費、會議費等。財務制度和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董事會 費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稅前扣除,但目前尚無明確扣除標 準,實際徵管中應注意審查以“董事會費”扣除的費用是否真 實、合法,是否屬於為執行董事會職能而發生的費用,凡與執行 董事會職能無關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 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8條規定,關於董事費 的徵稅問題、個人由於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於 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董事費為董事會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報酬, 屬於董事會費。董事會費為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董事會的職能 而開支的費用,主要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 稅前扣除的“董事會費”應真實、合法,屬於為執行董事會職能 而發生的費用,凡與執行董事會職能無關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