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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ztrfg7067

    列舉式案例一:“爭渡,爭渡,驚起一灘鷗鷺。”李清照爭的是一種情調;“無意苦爭春,一任群芳妒。”陸游爭的是一種安逸;“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岳飛爭的是大好河山。爭,是一種詩意。案例二:溪流奔湧,只為爭一灣停息的窪地;花朵競放,只為爭一寸讚賞的目光;鳥兒疾飛,只為爭一杆棲息的寒枝;兩虎相搏,只為爭一座稱霸的大山;人們奔波一生,只為爭一片安寧的生活空間。爭,實現自我;爭,立足社會;爭,成就人生。列舉式開頭,實際上是由已知而匯入結論的一種開頭法。其構成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在內容上佔據絕大多數篇幅,往往從客觀闡釋、畫面描繪、觀點羅列等角度,將一些已知內容並列呈現,藉以凸現其中的共性內容。第二部分對前部分的內容進行高度歸納,形成結論性的觀點,從而引導全文的寫作。列舉式開頭的目的,在於透過對若干已知內容的並舉,來呈現作者的知識面,展現作者的語言駕馭能力。因而,用作並舉的內容,既要能夠為表達主題意義服務,又要能夠展現作者豐厚的文學素養或知識積累。當然,寫作的重點,還是要落在內容的表達上。如案例一,重在表現作者的古詩詞積累與領悟能力;案例二,重在表現詩意語言的駕馭能力。列舉的目的,是為了求美,為了透過豐富的文化底蘊征服讀者,如果無法實現這兩條,那麼,千萬不要羅列一些了無情趣的內容充當開頭,那將是東施效顰般的可笑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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