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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雨季節過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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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炎焙焙
六年的時間不算長,但也不短了!如果是因為工作學習或是其他不可避免的因素,不能夠在一起的話,我覺得也說得過去!如果沒有這些原因,那麼這樣的猶豫不決,則是一種自私!下不了決心嫁,又捨不得分,要幹嘛呀?想找更適合自己的下家?我覺得感情確實是需要培養的,但培養感情不是無限期的相處下去!而且婚前和婚後的相處完全是兩回事!婚前瞭解的再多,也比不上婚後的瞭解全面和完整!我到不是說了解一個人就非要結婚後的徹底瞭解!婚前瞭解大方向的問題!例如家庭關係,脾氣秉性,人品問題,能力方面!如果這些都瞭如指掌了,再去拖拖拖,那麼必然會引起別人的猜想!其中原因,只能當事人自己知道了!等待不要緊,但是等待需要合理的理由!
你追一個女孩已經六年了,時間已經不短,你們相互之間應該瞭解得非常透徹,你對你們之間的情感和情形應該非常明瞭。你應該能梳理清楚,你們這麼長時間都沒有由量變到質變的原因,是客觀不能、還是主觀上不願。
如果是客觀上不能,比如說客觀上有許多不能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如兩地分居、物質條件的不具備,或者其他的客觀上的原因;那麼你就應該針對客觀上的原因,去一一解決客觀上的問題和障礙。假如這些問題和障礙是無法解決的,那麼你們就需要做出抉擇,或分手即長痛不如短痛;或不管客觀條件如何都選擇在一起,接受客觀事實的挑戰,在婚姻之後,共同慢慢克服困難。
假如客觀上並沒有什麼阻礙,然而女孩卻猶猶豫豫,那麼你應該主動出擊,向女孩挑明、表白,向女孩求婚,如果女孩依然不同意,就表明女孩主觀上不願意,此時你就應該果斷分手。
總之,已經追求六年,兩人之間已經非常瞭解,無論如何,你應該果斷做出決定。
以上意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