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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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鄴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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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過河小卒2008
都不可或缺。學校相對責任大一點,因為他們大部分時間都在校園教室裡,並且學生年齡段易衝動,不安分,意志脆弱,容易跟人發生矛盾。家庭則主要負責孩子的假期安全,交通溺水,安全事無鉅細,需要我們面面俱到。家校聯動為學生修築一條安全堤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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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雙寶媽媽
在通常情況下即日常的監護和監管情況下,在安全教育方面,學校和家庭應各自承擔50%的責任。但一旦發生安全事件、安全事故就要另當別論了。
未成年人發生安全事件或事故要問責時,是要分清事件、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的,不能一概而論。要一分為二來細談。
第一,如果事情發生在上學期間且在校園內,那麼學校就要負全責了;如果是上學期間且在校外發生的事情得分得更加明細了,這要分清楚是住宿生還是非住宿生,上課期間還是非上課期間等。
第二,如果事件、事故發生在假期且孩子已離開了校園,那麼父母就要負全責了。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問題是家庭、學校乃至社會應共同關注與負責的事情。關愛與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立法保護的。
應邀。學校應擔責任~01.把學生安全教育、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等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範於未然。
02.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透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監護人並與家長、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0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0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05.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監護人取得聯絡。
06.加強住校學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專職人員和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
0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08.適時向學生及家長、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09.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
10.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11.來返學校的路上,堅決不得乘坐非客車的機動車輛。家長、監護人的承擔責任:01.家長、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0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03.及時給學生交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04.學生在校出事,學校負主責。在家出事,家庭付主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