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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99047948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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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738474631289
一)通報批評;
(二)責令停止或糾正亂收費行為;
(三)責令將全部非法收費款退還給交費單位或個人。無法退還的,由物件部門予以沒收。當年無力退還的,由財政部門扣減其翌年的行政事業經費;
(四)對有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直接責任者出以罰款;
(五)吊銷《收費許可證》;
(六)建議監察或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發沒款,由物價部門繳同級財政
有前條之一的,由物件檢查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責令停止或糾正亂收費行為;
(三)責令將全部非法收費款退還給交費單位或個人。無法退還的,由物件部門予以沒收。當年無力退還的,由財政部門扣減其翌年的行政事業經費;
(四)對有亂收費行為的單位和直接責任者出以罰款;
(五)吊銷《收費許可證》;
(六)建議監察或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發沒款,由物價部門繳同級財政。
對單位的處罰,由物價、財稅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出決定;對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按照行政處分批准許可權的規定,由行政監察機關或有關主管部門做出決定。被處罰單位拒繳罰沒款,財稅部門可從其財政撥款中扣劃。監察、財稅、物價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處理亂收費行為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視情節輕重,由有關主管部門按行政處分批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給予行政降級以上處分的,建議有關紀檢部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