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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房子,被個人租下又改成公寓對外出租。這幾天說消防檢查,室內電器如果老化,需要更換,這家開公寓的就給我打電話讓我換電器,電視,空調。請問這個是我來負責更換嗎?合同上並沒有約定,維修更換屬於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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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疆無界1

    如果合同沒約定房子不能轉租,那租客就可以轉租,有些重點地段,很多二房東到處租房子,然後自己花點錢改成單間,配備一些簡單生活電器,之後轉租,多數採用日租方式!

    如果業主租房前配備生活電器,按有電器價格出租,那電器自然老化,業主必須更換,因為你房子出租價格裡包括電器,所以由業主更換!

    其實這位業主經驗不足,把房子租給二房東,他們拿去再次轉租,本身就是個營利為目的,最好就是不帶傢俱家電空房出租,價格也和帶家電一樣,其次傢俱家電可以給二房東使用,但損壞必須由二房東維修,老化換新由二房東更換!

    二房東碰到這種條件絕對會幹,首先他不怎麼出本金,就可以答到轉租目的,租客必須和二房東籤合同,家電有損壞自然有租客賠償,二房東自然就不承擔風險!

    講一個真實案例,本人有次去省醫院體檢,檢查專案要分兩天完成,第二天抽血必須早上7點前到醫院,在開車回50公里家,第二天在開車來,還不累死,而且又要那麼找早到,於是決定在醫院周邊租個房子休息幾小時,就選擇離醫院最近的私人單間住下!

    碰巧二房東也住我隔壁,晚上就聊上了,他是職業二房東,在醫院周邊租了七套房子,自己改成單間,一套都能改六七個單間,七套有45間,房子給業主租,房子舊傢俱家電不要就留給他用,自己花點錢改造,電器不夠就自己在買點,按房間大小分別租70~100元/日/間,平日裡與老婆一起輪流到醫院門口覽客與出租房搞衛生,一年除去房租、水電費、電器維修費、新增家電等,一年有四五十萬收入

    別看賺的多,一天到晚也忙半死,早上六點至晚上十點,都要有人在醫院門口舉牌覽客,出租房衛生每天都搞,客人有問題24小時隨叫隨到,三天兩頭就會有電器損壞,就要搬去修或叫人修或買新的換上.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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