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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志成157182419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冤冤相報何時了!

    此案以不可挽回!關鍵是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案件。

    22年前的案件是否有爭議,這才是引發此案的最大的要點。

    倘若此案,確有爭議,引發如此大的案件,爭議之處,必須公佈於眾,給個合理解釋!

    倘若22年前的案件無可厚非,此案定為故意殺人,是不爭的事實。

    凡事有因有果。

    誰也不想最後看到的結果是。死!

    這是幾條人命啊!值得我們深思!我們的社會,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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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郭廣吉律師

    怎麼評價“張扣扣”的案子和他本人?

    其情可憫!

    一個十三歲的少年,目睹母親被人用棍打的口吐鮮血當場死亡;又目睹母親當場被法醫解剖,這該是何等的殘忍?

    隨便一個人,不做噩夢才怪。

    而隨後,行兇者雖被判刑,卻未能對自己的惡行進行懺悔,沒有對受害者道歉,乞求原諒,只怕這才是張扣扣作案的根源。

    二十年的仇恨不但沒有消除,相反在漸漸增大。三十五歲的張扣扣不談物件,不結婚,他的生命中唯一要做的就是復仇!

    在法庭上,他毫不諱言自己的罪行:他就是要做一個血性的男人,就是要為母報仇!

    想想他這一生也夠可憐的了。

    其罪當誅!

    預謀持刀殺死三人,目的就是為了報仇。

    這樣的殺人動機,法律也只能讓張扣扣以命相抵了。

    犯故意殺人罪,後果致三人身亡,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殺人者被處以死刑,在法律上也是沒有什麼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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