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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志成15718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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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郭廣吉律師
怎麼評價“張扣扣”的案子和他本人?
其情可憫!
一個十三歲的少年,目睹母親被人用棍打的口吐鮮血當場死亡;又目睹母親當場被法醫解剖,這該是何等的殘忍?
隨便一個人,不做噩夢才怪。
而隨後,行兇者雖被判刑,卻未能對自己的惡行進行懺悔,沒有對受害者道歉,乞求原諒,只怕這才是張扣扣作案的根源。
二十年的仇恨不但沒有消除,相反在漸漸增大。三十五歲的張扣扣不談物件,不結婚,他的生命中唯一要做的就是復仇!
在法庭上,他毫不諱言自己的罪行:他就是要做一個血性的男人,就是要為母報仇!
想想他這一生也夠可憐的了。
其罪當誅!
預謀持刀殺死三人,目的就是為了報仇。
這樣的殺人動機,法律也只能讓張扣扣以命相抵了。
犯故意殺人罪,後果致三人身亡,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殺人者被處以死刑,在法律上也是沒有什麼可說的。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冤冤相報何時了!
此案以不可挽回!關鍵是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案件。
22年前的案件是否有爭議,這才是引發此案的最大的要點。
倘若此案,確有爭議,引發如此大的案件,爭議之處,必須公佈於眾,給個合理解釋!
倘若22年前的案件無可厚非,此案定為故意殺人,是不爭的事實。
凡事有因有果。
誰也不想最後看到的結果是。死!
這是幾條人命啊!值得我們深思!我們的社會,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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