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這個問題解構一下。
1.別人說。
2.不努力真的就是懶嗎3.瞎子走路靠的是眼睛嗎?
首先,我們要分清楚,別人說的內容,是現象、經驗、理性,抑或是一條公理。
依我看,大部分只能表達自己的經驗之談,對於理性那就很少了,而能發現世界通行的定理,那就更難了。
其次,不努力,是懶嗎?
不努力——是一種現象,還是一種結果與經驗呢?抑或是本來就如此?大部分的不努力,只是一種現象罷了,最多是他人透過自己經驗得出的結論,這種結論,一般情況下,並不能在所有條件下都能成立。
至於懶——什麼情況下,可以界定為懶,是早上9點起床,還是8點59起床就是不懶呢?或者說,這個懶,有什麼具體的事實可以說明,而且這個事實,又能把懶的所有屬性涵蓋進來呢?又或者說,幾個方面就能給人定性是懶呢?
那麼,不努力和懶,又該如何聯絡起來呢?
不努力的方式有很多種,懶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比如我早上9點起床,是不努力讓自己睡到10點,那麼我是懶嗎?那我不努力工作,導致我要加班,這算不算是懶呢?
如果能找到一個確切的現實,說明我是懶的,那麼我就能找到更多現實,說明我是不懶的。
綜上,泛泛而談的名詞與概念,並不能代表所有的事實和事物。
3.瞎子走路,跟他的眼睛有什麼關係?
人的器官,是有分工的,人的感官相對來說,是獨立的——你能聽到聲音,但是卻看不見溫度,你能看見顏色,卻摸不出黑白。
就走路這一移動屬性而言,是有腳就能辦到的事,那為什麼需要眼睛呢?
眼睛的功能只是看到,而非走路。而對走路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人的大腦,控制腿的肌肉進行運動。反而是眼睛要在過程中接受大腦的指令,要注意來往車輛。
所以,瞎子走路不靠眼,而是靠腦。正常人的走路,也不靠眼,而是主要取決於腦。
我們把這個問題解構一下。
1.別人說。
2.不努力真的就是懶嗎3.瞎子走路靠的是眼睛嗎?
首先,我們要分清楚,別人說的內容,是現象、經驗、理性,抑或是一條公理。
依我看,大部分只能表達自己的經驗之談,對於理性那就很少了,而能發現世界通行的定理,那就更難了。
其次,不努力,是懶嗎?
不努力——是一種現象,還是一種結果與經驗呢?抑或是本來就如此?大部分的不努力,只是一種現象罷了,最多是他人透過自己經驗得出的結論,這種結論,一般情況下,並不能在所有條件下都能成立。
至於懶——什麼情況下,可以界定為懶,是早上9點起床,還是8點59起床就是不懶呢?或者說,這個懶,有什麼具體的事實可以說明,而且這個事實,又能把懶的所有屬性涵蓋進來呢?又或者說,幾個方面就能給人定性是懶呢?
那麼,不努力和懶,又該如何聯絡起來呢?
不努力的方式有很多種,懶的方式也有很多種。比如我早上9點起床,是不努力讓自己睡到10點,那麼我是懶嗎?那我不努力工作,導致我要加班,這算不算是懶呢?
如果能找到一個確切的現實,說明我是懶的,那麼我就能找到更多現實,說明我是不懶的。
綜上,泛泛而談的名詞與概念,並不能代表所有的事實和事物。
3.瞎子走路,跟他的眼睛有什麼關係?
人的器官,是有分工的,人的感官相對來說,是獨立的——你能聽到聲音,但是卻看不見溫度,你能看見顏色,卻摸不出黑白。
就走路這一移動屬性而言,是有腳就能辦到的事,那為什麼需要眼睛呢?
眼睛的功能只是看到,而非走路。而對走路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人的大腦,控制腿的肌肉進行運動。反而是眼睛要在過程中接受大腦的指令,要注意來往車輛。
所以,瞎子走路不靠眼,而是靠腦。正常人的走路,也不靠眼,而是主要取決於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