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深圳市2004年制定的《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和準則》規定,新建醫院配建停車位0.4~0.8車位/床位。2010年深圳市對這一標準進行了修改,將新建醫院的配建標準提高到0.8~1.0車位/病床。目前,深圳市一些醫院已達到和超過這一標準。如濱海醫院,設計床位2000個,配建停車位2000個;第三人民醫院設計床位457個,配建的停車位就有550個;羅湖區中醫院蓮塘新院設計床位400張,配建停車位為600個。考慮到醫療資源緊張問題短期內難以解決,預計未來新建醫院實際門診量也將大大超過設計門診量,深圳市再次修訂《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和準則》時,對醫院停車配建標準進行了調整,從原來的0.8~1.0車位/病床提高到1.4~2.0車位/病床。
重慶市
《重慶市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準》於2014年4月1日起實施,對教育、醫療、文化、養老等設施作出了明確“規劃界限”,新建大型醫院停車位宜為現行標準1.6車位/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1.2倍。
寧波市
寧波市去年對2010年制定的停車位配建標準進行了修改,新規定規定以後新建或改建的一些市、區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停車位將由現在的100平方米配備0.8個增加到1.2個,也就是數量標準提高了50%。其中,給本醫院工作人員的車位必須控制在三成以下,也就是說留給看病車輛的公共車位比例不得低於70%。
南京市
南京市《建築物配建停車設施設定標準與準則》2012修訂版,對辦公、醫院、學校等的配備車位都有大幅提高,由原來的每100平方米0.5至0.8停車位,提高到每100平方米1.2和1.5個停車位。同時提出,一旦停車位配備不達標,需要支付昂貴的異地重建費。少配一個停車位,則至少要繳60萬元的異地重建費。
深圳市
深圳市2004年制定的《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和準則》規定,新建醫院配建停車位0.4~0.8車位/床位。2010年深圳市對這一標準進行了修改,將新建醫院的配建標準提高到0.8~1.0車位/病床。目前,深圳市一些醫院已達到和超過這一標準。如濱海醫院,設計床位2000個,配建停車位2000個;第三人民醫院設計床位457個,配建的停車位就有550個;羅湖區中醫院蓮塘新院設計床位400張,配建停車位為600個。考慮到醫療資源緊張問題短期內難以解決,預計未來新建醫院實際門診量也將大大超過設計門診量,深圳市再次修訂《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和準則》時,對醫院停車配建標準進行了調整,從原來的0.8~1.0車位/病床提高到1.4~2.0車位/病床。
重慶市
《重慶市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準》於2014年4月1日起實施,對教育、醫療、文化、養老等設施作出了明確“規劃界限”,新建大型醫院停車位宜為現行標準1.6車位/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1.2倍。
寧波市
寧波市去年對2010年制定的停車位配建標準進行了修改,新規定規定以後新建或改建的一些市、區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停車位將由現在的100平方米配備0.8個增加到1.2個,也就是數量標準提高了50%。其中,給本醫院工作人員的車位必須控制在三成以下,也就是說留給看病車輛的公共車位比例不得低於70%。
南京市
南京市《建築物配建停車設施設定標準與準則》2012修訂版,對辦公、醫院、學校等的配備車位都有大幅提高,由原來的每100平方米0.5至0.8停車位,提高到每100平方米1.2和1.5個停車位。同時提出,一旦停車位配備不達標,需要支付昂貴的異地重建費。少配一個停車位,則至少要繳60萬元的異地重建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