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動火作業負責人的職責。
實施動火作業單位一級主管或外 委專案負責人擔任動火作業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 動火作業前詳細瞭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制定、落實動 火安全措施,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2) 動火人的職責。動火人在動火作業前須核實各項內容是 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 火。動火前應主動向監護人呈驗動火作業許可證,經雙方簽名並 註明
動火時間後,方可實施動火作業。
做到“三不動火”,即沒 有動火證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 動火。
(3) 監護人的職責。監護人應由動火地點、設施管理許可權單位 指定責任心強、掌握安全防火知識的人員擔任。
未劃分管理許可權的地 點、設施動火作業,由動火作業單位指派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持公司統一的標誌上崗,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 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 動火作業。
在動火作業期間,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動火作業完成 後,應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 開現場。
(4) 安全員的職責。實施動火作業單位和動火地點、設施所在 單位(管理許可權的分廠)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標準執行情況和安全 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 動火作業的審批人的職責。動火作業的審批人的職責有:
1) 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門,二級動 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分廠安全、消防主管部門。
2) 煤氣、氧氣生產設施(儲罐、容器等)和輸送管道的動火作 業由安全主管部門先稽核後送消防主管部門複審審批。
3) 審批人在審批動火作業前必須熟悉動火作業現場情況,確定 是否需要動火分析,審查動火等級、安全保障措施。在確認符合要求 後方可批准。
(1) 動火作業負責人的職責。
實施動火作業單位一級主管或外 委專案負責人擔任動火作業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必須在 動火作業前詳細瞭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制定、落實動 火安全措施,交代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2) 動火人的職責。動火人在動火作業前須核實各項內容是 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 火。動火前應主動向監護人呈驗動火作業許可證,經雙方簽名並 註明
動火時間後,方可實施動火作業。
做到“三不動火”,即沒 有動火證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 動火。
(3) 監護人的職責。監護人應由動火地點、設施管理許可權單位 指定責任心強、掌握安全防火知識的人員擔任。
未劃分管理許可權的地 點、設施動火作業,由動火作業單位指派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持公司統一的標誌上崗,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 查,隨時撲滅動火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 動火作業。
在動火作業期間,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動火作業完成 後,應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 開現場。
(4) 安全員的職責。實施動火作業單位和動火地點、設施所在 單位(管理許可權的分廠)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標準執行情況和安全 措施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 動火作業的審批人的職責。動火作業的審批人的職責有:
1) 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門,二級動 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分廠安全、消防主管部門。
2) 煤氣、氧氣生產設施(儲罐、容器等)和輸送管道的動火作 業由安全主管部門先稽核後送消防主管部門複審審批。
3) 審批人在審批動火作業前必須熟悉動火作業現場情況,確定 是否需要動火分析,審查動火等級、安全保障措施。在確認符合要求 後方可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