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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趣路亞

    這種問題沒什麼好說的,你如果不想死的話你就踹他,因為現在已經出過一個先例了,你踹他沒有人會說你的。大家都會感謝你,社會上的輿論也會支援你的。

  • 2 # 南朝居士

    肯定應該啊,你別忘了,你們在同一輛車上,你的命在司機手裡,無論誰對誰錯,都應該拉開,甚至說,偏袒司機都可以,當然,一般情況下,司機是不會跟人起衝突的,所以乘客有錯的居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這裡不適用了,因為上了車,你的命就捏在司機手裡了,你不管的話,你知道他們倆誰腦子不清白?

  • 3 # 智慧人生AA

    應該,關係到自己的人身安全,我曾經遇到過,先勸司機,在勸乘客。坐飛機,看到有不守規則的乘客,也要告訴空姐,安全最重要。

  • 4 # Power泡兒

    我認為,這是一個屬於是否具有道德勇氣的問題。其實目前社會上類似的問題還很多,比如老人摔倒是否能去扶一把。其實這恰恰是考驗一個人是否具有社會責任感和道德勇氣。很多時候我們在做一件好事的時候,反而會猶豫不決,怕事情沒辦好,還惹一身騷。久而久之,便演化成了一種社會通病。像這次重慶公交墜江事故一樣,由於人們的感情冷漠,處處都事不關己,反而讓我們反應變得遲鈍,甚至感覺不到自己已經處於危險的境地,最終造成悲劇。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人人都擔心槍打出頭鳥,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後,大家心裡都在想上前阻止,但永遠都有一層窗戶紙沒人願意捅破,一但這時有人站出來,大家都會蜂擁而上。

    當遇到乘客與大巴車司機發生糾紛後,一定要上前進行勸阻,如果車輛在行駛中,這危害到了我們在場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不論誰是過錯方,首先應該控制住那位憤怒的乘客,以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確保司機有機會把車順利停下來,然後報警。

    一般在處理這種危機情況時,自身是不會面臨法律風險的,只要本身沒有過激的行為。一方面是出於自保,屬於正當防衛。另一方面,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屬於見義勇為。而肇事者反而會面臨相應的指控,情節輕的,危害公共安全,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懲罰,處以拘留或罰款,情況嚴重的,就是觸犯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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