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一個發生在我身邊類似的事。
我堂哥A有一艘十六七米的漁船,僱傭了他的父親也就是我大伯和我另一個堂哥B,出海捕魚的日常,也就是我大伯和我堂哥B,倆人下網收網撿撿海貨就行了,而我堂哥A就負責掌舵,以及收網時候掛倒車和下網時加油門就行了。
收網的時候,一般沒有什麼危險性,最多就是用吊杆,不要站在吊杆下面就行了。下網的時候,因為漁網下去後還有很長一段繩子,所以,一般漁網下去後,船長會加大油門,讓漁網儘快撐開。
出事的那一天,就是在下網的時候,漁網已經下海,帶有一些慣性,繩子也在往下,這時候,我堂哥A沒有提醒一聲就加大了油門,繩子飛速的下墜,我大伯看見繩子下墜,急忙挪腳,但是已經被繩子套住了腳,來不及反應,人已經被甩到海里了,事情發生在一瞬間,來不及反應,我堂哥B只能急忙跑到駕駛艙,喊著:停船,大伯掉海里了。漁船停下來的時候,已經開出去一段,這個時候倒船隻會把人吸到船底。我兩個堂哥眼看著大伯在水裡撲稜,堂哥A也就是我大伯的兒子,抓起一段繩子往身上一系,另一端甩給堂哥B,就一頭扎進水裡,往大伯的方向游去,後來聽堂哥A說他用手抓了兩把,一把抓住了頭髮沒抓緊,第二把抓住了肩膀,就這樣抓住然後抱緊,船上的堂哥A用力拉繩子,把他們拉了上來。上來後我大伯已經嗆水昏迷了,堂哥A就趕緊給做了心肺復甦,不一會,大伯嗆的水吐出來了,也醒過來了,就說覺得腿麻,一看,腳踝已經斷了。其實就是在繩子套住腳踝甩出去的時候,腳踝碰到了船幫,硬生生的碰斷了。
再後來就是,電話報警,把出事時間,地點東經北緯,傷者程度說清楚,在海警趕來的間隙,堂哥電話回家讓家裡趕緊準備好錢去醫院等著。
再後來,大伯由於傷情嚴重,不得不截肢了。
如果漁民真的在海上受到了生命威脅,我很難想象有人理所當然的認為,家屬可以聯絡漁船讓船長開啟SoS去求救,難道這種操作還需要家屬指揮?或是家屬幫忙報警,家屬知道漁船在東經北緯?
我想說一個發生在我身邊類似的事。
我堂哥A有一艘十六七米的漁船,僱傭了他的父親也就是我大伯和我另一個堂哥B,出海捕魚的日常,也就是我大伯和我堂哥B,倆人下網收網撿撿海貨就行了,而我堂哥A就負責掌舵,以及收網時候掛倒車和下網時加油門就行了。
收網的時候,一般沒有什麼危險性,最多就是用吊杆,不要站在吊杆下面就行了。下網的時候,因為漁網下去後還有很長一段繩子,所以,一般漁網下去後,船長會加大油門,讓漁網儘快撐開。
出事的那一天,就是在下網的時候,漁網已經下海,帶有一些慣性,繩子也在往下,這時候,我堂哥A沒有提醒一聲就加大了油門,繩子飛速的下墜,我大伯看見繩子下墜,急忙挪腳,但是已經被繩子套住了腳,來不及反應,人已經被甩到海里了,事情發生在一瞬間,來不及反應,我堂哥B只能急忙跑到駕駛艙,喊著:停船,大伯掉海里了。漁船停下來的時候,已經開出去一段,這個時候倒船隻會把人吸到船底。我兩個堂哥眼看著大伯在水裡撲稜,堂哥A也就是我大伯的兒子,抓起一段繩子往身上一系,另一端甩給堂哥B,就一頭扎進水裡,往大伯的方向游去,後來聽堂哥A說他用手抓了兩把,一把抓住了頭髮沒抓緊,第二把抓住了肩膀,就這樣抓住然後抱緊,船上的堂哥A用力拉繩子,把他們拉了上來。上來後我大伯已經嗆水昏迷了,堂哥A就趕緊給做了心肺復甦,不一會,大伯嗆的水吐出來了,也醒過來了,就說覺得腿麻,一看,腳踝已經斷了。其實就是在繩子套住腳踝甩出去的時候,腳踝碰到了船幫,硬生生的碰斷了。
再後來就是,電話報警,把出事時間,地點東經北緯,傷者程度說清楚,在海警趕來的間隙,堂哥電話回家讓家裡趕緊準備好錢去醫院等著。
再後來,大伯由於傷情嚴重,不得不截肢了。
如果漁民真的在海上受到了生命威脅,我很難想象有人理所當然的認為,家屬可以聯絡漁船讓船長開啟SoS去求救,難道這種操作還需要家屬指揮?或是家屬幫忙報警,家屬知道漁船在東經北緯?
其實,家屬所能做的真的微乎其微,在海上的極端情況下,資訊又很閉塞,相信海警,相信船長,剩下的或許只有祈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