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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風遇見

    不為什麼,僅僅是這個就大概瞭解了!

    這個是中國籃協的經紀人查詢系統,我只能說在籃協的註冊經紀人裡面,是查無此人的!但是在這其中有一家公司,估計可能是成立公司掛扣有經紀人牌照,並非其個人持有經紀人牌照!可以說,這樣的操作,是無語的!那家體育有限公司原來的法人並不是睢冉,而是另有其人,成立在2017年,睢冉在2019年入股成為大股東和法人,就是那個在本賽季公開說要發5萬零用錢給周琦那個!在聯賽中竟然用如此輿論壓力在破壞球隊的氛圍,這人的想法實在有點不像中國民族的團結友愛思想!

    除了多次在社交媒體公開發聲,旁敲側擊的方式來與俱樂部對話,利用輿論帶給俱樂部壓力。且因為球員管理規定,如非俱樂部書面同意,球員與經紀人並不能對於球員所有權而進行私下與其他球隊的接觸。且為了避開直接被聯盟抓到把柄的機會,只能利用此類做法來達到做怨婦的目的!

    在本賽季聯賽進行中的時候,突然就因為丁彥雨航的傷情有了太多的糾紛!

    在球員管理規定就有明確標註了,球員的遇到傷病必須如實通知球隊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聯盟的忍耐性那麼的強,可能因為其發文並沒有直接證據指出其問題,就比如這樣的

    按照規定,透露球隊內部資訊,是可以直接處罰的!

    只要每當球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該經紀人就第一時間出來幫忙打鼓助威

    唉,算了,我是寫不下去!作為籃協不斷出具的規則,就是為了整頓和改革現有的制度,可是這邊一個小鬼那邊一個老妖精動不動就想出去作怪,你為什麼不殺一儆百呢?我們期待著!

    最重要的是一句話:人在做,天在看!

    俱樂部雖說也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但是在規則允許下,可以進行其合理的行為,既然球員你拿了俱樂部的利益,例如青訓隊員的所有權歸球隊,到你不想想,培養你成才,一天一年就可以了?你們不捫心自問一下你們有這個實力嗎?動不動就為作三左四,你不想想,姚明直接被要1個億的培養費,如今幫你們爭取了每份新合同的評論年薪,還要在這叫!而且當時主要那麼多,人加才談,最後好像也是要了2000+左右,然後需要在其工資折算一部分下來的!加上其他附加條件,絕對2500+個W,是美金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列車上大聲喧譁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