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山清流南山柏
-
2 # 主流高請
當人們會用法律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的時候,這代表著進步,也是法制社會的必然現象,令人欣慰。
可是如何界定自己的權益是否受損?究竟該誰擔責?維權不依法,與耍賴皮何異?
我們總是遇到很奇葩的事,諸如醉摔怪路、魚刺卡喉怨店主、排骨硌牙要賠償等等,無一例外的只怪別人,唯獨不怪自己。
這不是在維權,這是在訛詐!法律豈能容許?
本案例亦屬無理取鬧。完全可以報警處置。你根本不用為此擔憂。
在此也奉勸那聞"屁"不付款的顧客,放屁並不違法,以此為理於法無據,還是付款走人為上。
-
3 # 老魏
法律沒有規定不許放屁,屁是肚中之氣,不放肚不如意,放屁是人體自然現象,誰也不可能避免。因為你放了個屁,鄰桌就拒絕付款,老闆讓你賠償,毫無道理,更無法律依據,你可以理直氣壯拒絕老闆的訴求。
-
4 # 寄語未來任重道遠
誰主張、誰舉證,要叫他們拿出專業的鑑定文據,你放了多大的屁,他們吃飯時又吸進你已經稀釋的屁的濃度,是否對他們身體健康有害?否則免談,報警以擾亂社會治安論處。
-
5 # 東北大木瓜
賠償要有證據,空口無憑。如果他是無理取鬧,賠他個六。如果確實給人家造成傷害了,必須賠,要講理嗎。
如果你的屁把他蹦迷糊了,帶他去醫院做CT或磁共振,有問題就賠他,沒問題讓他連檢測費一塊賠你。
如果你的屁影響了他的食慾,可以找環保部門進行空氣化驗,看看能否甲醛超標。如果超標了,咱心甘情願賠償,如果沒超標,告他詐騙。
如果你的屁蹦到他身上,造成他面板感染,那該咋賠就咋賠,誰讓你的屁威力那麼大了?
如果你的屁動靜太大,把他耳膜震穿孔了,那必須賠償給人家,這是一級傷害啊?
最後,偷摸跟你說啊,今後再有屁,要分清場合地點再放,不能隨便放。那是吃飯的地方,不是放屁的地方。實在憋不住,就迅速跑出去到外邊去放。
總之,做人要有理數,要厚道,和諧共生嗎。
合理!因為你汙染了就餐環境鄰桌首當其衝,拒絕付款使老闆遭受經濟損失理應由你負責賠償!
記住;下次把首尾兩端都堵住,免得四處放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