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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依扎曾出演《甄嬛傳》寧嬪,《長安十二時辰》檀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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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網名因雪莉被網路暴力抑鬱最終自殺去世努力爭取出臺雪莉法,實現網路實名制規範網名網上言論,而中國雖然也有相關法律但實際執行的較少或者是我不知道。儘管微博也設定了一些操作比如拉黑禁評來減輕惡意評價等行為,但收穫有限。熱依扎堅持狀告素人的事情給網路大眾起到了震懾作用,網上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不能因為你是普通人,他們是明星就可以把自己的負面情緒去肆意的展現傷害她人,某人說過不是你道歉我就要原諒,任何不問你的的傷害痛苦勸別人原諒的人都應該天打雷劈。
願雪莉來世安好,祝所有人原理抑鬱。
曾經雪莉參加惡評之夜也談到過,她也曾心軟放過在網上罵她的人,只因為怕導致對方失去了前途,但最終她有得到了什麼結果呢。
第一次聽說熱依扎的名字,來自於《甄嬛傳》,她飾演的是一個被迫入宮的妃子,因為出生低微,宮中很多嬪妃都奚落和嘲笑她,但是寧嬪並不介意,對待流言,她冷麵冷語、嗤之以鼻,因為她心中有對果郡王的愛,所以不懼流言蜚語。
熱依扎給素人發《律師函》的行為,其實並不是一個明智之舉,因為熱依扎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無論從經濟實力還是社會影響都遠遠超過素人,給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素人發《律師函》,多少有點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的意思在內,對於熱依扎本人的長期發展也是不利的,流言就如同洪水,只能疏不能堵。
《律師函》也是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的,它一種非官方檔案,主要轉述當事人對事件的某種看法,向侵權人指出侵權事實,說明其侵權行為的法律後果,並依法向侵權人提出明確的停止侵權要求。熱依扎發《律師函》的行為,隱含意思就是“我已經通知律師,準備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只是一種警示,是一種安撫粉絲和路人的公關手段,無非是為了向外界證明自己清白,並不是真的訴至法庭。所以公眾也不必大驚失色,大家都是寶寶,誰還沒有個脾氣。
最後送大家《甄嬛傳》裡的一個名句:
“逆風如解意,容易莫摧殘。”
北風啊,如果能夠理解梅花的心意,就請不要再摧殘她了。
大家也都不要再相互摧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