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定規定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應設定消防水池:
1. 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 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時。
3. 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二、容積設定
1. 消防水池的給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不宜大於48h,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容積大於2000m³時,不應大於96h。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100。
2.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³,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³。
3. 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於500m³時,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於1000m³時,應設定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應設定獨立的出水管,並應設定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4. 高層民用建築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池總有效容積大於200m³時,宜設定蓄水有效容積相等且可獨立使用的兩格;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應設定獨立的兩座。每格或座應有一條獨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給水系統供水。
三、管道設定
1. 進水管的規定
1)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100。
2)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和流量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或其他給水管網的壓力、入戶引入管管徑、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以及火災時其他用水量等經水力計算確定,當計算條件不具備時,給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於1.5m/s。
3)消防水池的進水管、出水管上應設定帶有指示啟閉裝置的閥門。
4)高位消防水箱8h充滿水,進水管管徑不應小於DN32,且宜設液位閥或浮球閥。
5)進水管管口最低點高出溢流水位不應小於100mm,不應大於150mm。
6)當採用生活給水系統時,進水管不應淹沒出流。
一、設定規定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應設定消防水池:
1. 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 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時。
3. 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二、容積設定
1. 消防水池的給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不宜大於48h,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容積大於2000m³時,不應大於96h。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100。
2.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³,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³。
3. 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於500m³時,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於1000m³時,應設定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應設定獨立的出水管,並應設定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4. 高層民用建築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池總有效容積大於200m³時,宜設定蓄水有效容積相等且可獨立使用的兩格;當建築高度大於100m時應設定獨立的兩座。每格或座應有一條獨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給水系統供水。
三、管道設定
1. 進水管的規定
1)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計算確定,且不應小於DN100。
2)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和流量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或其他給水管網的壓力、入戶引入管管徑、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以及火災時其他用水量等經水力計算確定,當計算條件不具備時,給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於1.5m/s。
3)消防水池的進水管、出水管上應設定帶有指示啟閉裝置的閥門。
4)高位消防水箱8h充滿水,進水管管徑不應小於DN32,且宜設液位閥或浮球閥。
5)進水管管口最低點高出溢流水位不應小於100mm,不應大於150mm。
6)當採用生活給水系統時,進水管不應淹沒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