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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扛你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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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過無痕1490823
任何事情本末倒置了,總是不好的!沒結婚就懷孕了,女人就很被動,遇上好一點的家庭,會理解你,趕緊結婚,遇上垃圾家庭了,男的和婆婆一起開始各種耍賴,承諾的東西也打折了,會受一肚子氣的嫁過去!往後餘生可想而知,所以,女人結了婚,再要孩子也不遲!不著急那一年半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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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妹子3T4x
你這個訂婚是有沒有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的?如果有登記就表示已經是結婚,是夫妻關係了。那個結婚的形式搞不搞是另外一個問題。現在彩禮都收了,而且懷孕了就相當於已經結婚了。我覺得現在是雙方不合彩禮是一定要退的,那個孩子要不要,還是你們自己商量要不要,如果已經不合適了,那就不要吧,但是打掉孩子的那些費用應該也不會很多,那就男方出吧。雖然不合,但是也要好好商量,因為之前都是因為覺得好才在一起的,懷上孩子不是誰對錯的問題。婚姻問題是人生大事,不是小孩子玩過家家,還得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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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酸棗子
怎麼想的,幹嘛不做個措施呢?沒結婚收的不是彩禮錢是訂婚錢,雙方不和幹嘛要在一起還懷孕呢,很懷疑是男方打著訂婚的幌子想睡女方,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就覺得又不喜歡了,打胎給女方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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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浮萍千里單騎
大齡嚥下這口氣,結婚生子,兩三年後再考慮,要不要離。畢竟這種事情瞞不住,現在墮胎傷身傷名譽,風險大,多點磨合時間(強暴,誘姦的,送他去監獄,順便宣揚鄉村人物誌,最大程度,成全他的孤獨終老)。
正當年,果斷斷乾淨,免得傷口反覆撕裂,有實力有勇氣就留下孩子,自己都顧不過來,那也只能剝奪了。
想清楚問題在哪裡,哪種不合,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些不能忍,也只是想法的立場不同。
就比如,男方覺得女方做辦公室,清閒安適,居然不及時回微信,女方找他,確是自己忙,忙賺錢,累的要死,哪有時間回微信,聊微信有個屁用。還有你不接受我的親近(牽手,擁抱,接吻,滾床單)就是心裡沒我。這種變態又理直氣壯的要求,不能調和,就放他歸海繼續流浪。
還有婚後是否跟婆婆住,誰管錢,能不能繼續工作,生幾個孩子,是不是不生男娃繼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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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里未婚先孕也算正常。雙方未來還有很長時間,既然雙方不和”孩子肯定是不能要了,這樣看起來女方比較吃虧。
具體呢,要看誰先提的分手“女方的話,可以返還一半彩禮。這樣雙方不會發生矛盾,好聚好散,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男方的話,可以返還五分之一的彩禮,或者不返還彩禮。畢竟女方沒有大的過失被退婚並懷孕了,在精神上和社交上都有一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