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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日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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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人甲君
問題比較模糊,我想應該是在修車廠,駕駛員開車,不小心把老闆撞死了,或駕駛員開車,老闆在車裡坐著,倒車時不小心發生事故,造成老闆身故。
我覺得首先應該報警,而且應該交警和刑警共同處理。在修理廠出現人員死亡,這一定要對事故的性質做出定性,否則對後續的處理會造成極大的難度。
1.要排除是不是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那就不需要什麼處理了,直接抓人好了。
這一點我覺得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刑法裡有故意殺人罪也有過失致人死亡罪。
2.如果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那就要鑑定是車輛故障和駕駛員技能錯誤。因為是在修理廠,車輛應該是去保養或維修,那就要搞清楚致人死亡是不是車輛故障造成的,還是因為老闆動作不慎或駕駛員不小心造成的。
3.判定好了性質,如果是事故,由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責任劃分,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該走保險公司的走保險公司,該自己承擔責任自己承擔責任。這些就不一一列舉了。
綜上,無論在什麼地方發生事故,發生什麼樣的事故,無論事故大小,事故責任認定是最基本的。
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駕駛檢驗合格的車輛,購買足額的保險,這三條是交通參與者應該嚴格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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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煙臺高速交警萊州大隊
首先,對這次意外事故表示沉痛哀悼,不管責任誰的,都使得這兩個甚至更多的家庭因此次事故造成不可挽回影響。
然後我們來說一下這個事故,根據問題描述,可能是車主的車在修理廠維修,車主讓司機把修好的車倒出來,導致將車主碾壓致死。經過調查,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司機與車主有仇殺可能的話,那就應該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
那麼,過失致人死亡應該負哪些法律責任:
1、過失致人死亡是指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主觀方面是由於過失,具體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
2、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規定處罰。
回覆列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第七十七條規定,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因此此案可參照交通事故進行處理。
因為問題描述不清,無法確定責任劃分。
大致看,主要是死者和司機的責任劃分比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