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553601341743

    法律的宗旨是以人為本,公平,平等,維持社會穩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簡單理解就是為人民服務。

    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國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 1894 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二、建立法律的原因

    1、維護政權統治

    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並保護人民的利益。這是社會主義社會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體現了國家性質,也反映了社會矛盾。

    2、穩定社會秩序

    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Continental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3、引導價值取向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相對於道德,法律的強制性也保證了自身價值觀的強制性,可以在教育、宣傳等等各個方面入手,對國民的價值觀進行普遍導向,(可見於意識形態之爭在陣營雙方法律上的投影),從而達到穩定秩序、繼續統治之目的。

    4、保護私有財產

    法律隨奴隸制國家的建立而出現,由奴隸主制定,因而強調了對於私人財產,即奴隸主財產的保護,在此後的數千年裡,雖然奴隸主早已化為田野中的泥土,但對於私有財產的保護作為私法的原則之一被保留了下來,只不過被保護的物件變成了廣大公民的私有財產。

    三、法律的執行

    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

    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

    除此之外,若要支援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要避免法律和人類社會主客體地位顛倒的情況發生。確立起人的主體地位和對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

    因此執法者執法過程中,不僅要熟記法律制度還要深諳法律的基本精神,如: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弘揚正氣、匡扶正義。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權。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而不是統治階級統治人民的工具。

    四、法律的建立

    制定法律的初衷無非是懲罰壞人的目的,也就是說在道德標準之內的人是不受法律懲罰的,如果一個社會沒有道德,那它的法律不僅僅只是擺設,反而會成為強勢人群欺壓弱勢人群的有力工具,所以說法律應該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養魚的好處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