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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9713585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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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in寶
一)私人領域。持第一類定義的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者認為,私人領域是指私人自主從事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經濟活動的領域,其中市場機制和私人產權構成這種私人領域的兩大要素。持第二類定義的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者則主要在個人領域(Privacy)定義上使用私人領域這一術語,認為個人領域(個人的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領域)構成個人自我發展的和道德選擇的領域,個人在這一領域應享有充分的隱私權。
(二)志願性社團。在這種志願性社團裡,成員的加入或退出是自願的,並且不以贏利為目的,它的團體成員基於共同利益或信仰,自願結成一種非政府、非營利的社會組織。志願性社團為公民提供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和手段,提高了他們的參政和解決公共事務的能力。因此,許多當代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者將志願性社團看作公民社會的核心因素,有人甚至在二者之間劃等號。
(三)公共領域。哈貝馬斯是公共領域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認為公共領域是介於私人領域和公共權力之間的一個領域,是一種非官方的公共領域,它是各種公眾聚會場所的總稱,公眾在這一領域對公共權威及其政策和其他關心的問題進行評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討論構成這一領域的基本特徵。
(四)社會運動。西方右翼學者一般把新社會運動看成是公民社會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結構性因素。
(一)私人領域。持第一類定義的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者認為,私人領域是指私人自主從事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經濟活動的領域,其中市場機制和私人產權構成這種私人領域的兩大要素。持第二類定義的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者則主要在個人領域(Privacy)定義上使用私人領域這一術語,認為個人領域(個人的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領域)構成個人自我發展的和道德選擇的領域,個人在這一領域應享有充分的隱私權。
(二)志願性社團。在這種志願性社團裡,成員的加入或退出是自願的,並且不以贏利為目的,它的團體成員基於共同利益或信仰,自願結成一種非政府、非營利的社會組織。志願性社團為公民提供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和手段,提高了他們的參政和解決公共事務的能力。因此,許多當代公民社會理論研究者將志願性社團看作公民社會的核心因素,有人甚至在二者之間劃等號。
(三)公共領域。哈貝馬斯是公共領域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認為公共領域是介於私人領域和公共權力之間的一個領域,是一種非官方的公共領域,它是各種公眾聚會場所的總稱,公眾在這一領域對公共權威及其政策和其他關心的問題進行評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討論構成這一領域的基本特徵。
(四)社會運動。西方右翼學者一般把新社會運動看成是公民社會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結構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