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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享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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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斌天血滴
首先女方代表的是女的自己還是她的父母以及所謂的親戚!
彩禮從古代就有傳承了千年,作為男生我是很痛恨這個習俗的,孫中山廢除了裹小腳,誰能廢了彩禮呢?
言歸正傳,如果是女方家人要求過多彩禮的話,我覺得完全可以商量,因為過日子以後是兩個人的事情,與雙方父母沒有太大的關係,就大多地區而言,男方給的彩禮,女方最後結婚也會帶回,留作日後夫妻共同使用。既然這樣,要過多的彩禮多數為了面子,為了女兒日後的幸福面子應該不值幾個錢吧!當然不排除有的家長要過多彩禮最後不讓女兒帶回,這種情況的出現主要是因為他們家中還有一個兒子,這個歸結於封禁傳統根深蒂固。他們老了,只能靠兒子了,所以可以說犧牲女兒的幸福來成全兒子,但是現在華人養老靠女兒的也不乏少數,兒子為了父母養老錢和父母打官司也是常有的,如果是後者的話,男方要考慮女的是不是扶弟魔了,三思而後行!
再者,如果是女方本人要求過多彩禮而不注重男方家裡實際經濟情況的,第一可以好好商量,如果不行的話直接分手,沒有什麼好考慮的。
結婚時,女方要彩禮,是華人一個不算怎麼太好的習慣。對於那些特別有錢的人來說,是無所謂的事。對於窮人來說,就比較困難了。對於普通人家來說,適當的彩禮也無可厚非。
但是,部分女方總是想要過高的彩禮,動不動就幾十萬元,導致男方無法承受。最後雙方發生矛盾衝突,造成彼此都深受傷害,雙方都不肯讓步,那麼結果可想而知了。
婚姻法有規定,不允許買賣婚姻,也不允許在結婚的時候向男方索要大量錢財。但是,彩禮自古有之。所以呢,結婚時,男方給女方適當彩禮也是情有可原的。
在當今社會,中國的各個地區經濟發展也是不均衡的。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對於普通人家來說,為了結婚買房可能已經把家裡的財富掏空,如果再要高額彩禮,就有可能拿不出來了。所以女方也沒有必要,過分索要大額的彩禮。
即將走入婚姻的男女雙方,畢竟是經過一段時間相處,也應該是有感情的。如果因為彩禮的事,鬧得不歡而散,那麼受傷害的必然是男女雙方。這種傷害,對雙方都會很深。因為男女雙方在相處的過程中,都付出了時間,精力,與感情啊!
尤其在近幾年,房價特別的高,買一個房子就有可能壓垮一個家庭。那麼再要幾十萬的彩禮就有點太過分了。
人畢竟是有感情的動物,不應該用金錢來衡量一切。錢雖然重要,但絕對不是最重要的。遇到這種事情,男女雙方最好能夠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最後導致矛盾激化,那麼分手也是必然結果。
遇到什麼事兒,就盡力地去解決,不能逃避問題。解決不了,那也沒有辦法,說明你們之間確實不太合適。人的思想不可能完全相同。那也不必太難過,也許更適合你的人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