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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e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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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凡百姓1840
您能在這裡問問題,足以說明您的年齡不低於16歲。
我只想說,您已經長大了。或許,您的心裡也曾悄悄地喜歡過某人。
你能喜歡人,更何況一個成年男子,他不應該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了嗎?
為人子女,這個年齡了也應該站在父母的座位上考慮一下問題了:您的所吃所穿都是父母提供的吧?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吧!他們白天上一天班,累得像死狗,回到家,還有處理不完的家務,還有給孩子輔導不完的功課。最後,連單身父母追求個人愛情的權利也要剝奪,這是為人子女的態度嗎?
所以,祝福您父親吧!如果新來的後媽讓你看得順眼,那就叫一聲媽媽。並不是所有的後媽都那麼可惡,人心都是肉長的。如果新來的後媽你看不順眼,那也只是您的事情,您長大了,沒事兒沒把什麼都寫在臉上,少給你父親找麻煩,——要知道你不是自個長這麼大的,而是你父親辛苦養育這麼大的,他也很累,只是從來不在你面前顯露,真的,不要給他找麻煩——叫一聲阿姨,沒有在自己房裡待著,少與她接觸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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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2844693
如果你成人了,生活獨立了,你父親再婚與你無關,他給自己找個伴兒,如果你還是一個依靠父母的未成年人,那你父親找的伴兒就是幫助你父親養育你的人,也就是後媽,你得孝敬她(我從來都不認為沒有盡過撫養義務的人就是後媽或者繼父,你就是他爸或他媽的一個伴兒,二婚,把自己放到適當的位置上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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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雙虹緣
你父親再婚是好事啊,你怎麼辦?舉雙手同意啊!
父母的婚姻子女無權干涉,無論他們有多大歲數,只要活著就有選擇幸福的權利!子女只能配合接受,否則他們不幸福你也跟著受牽連。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倘若他還年輕,生理需求是最重要的一方面,精神需求也是前提需要。無論何時沒有伴侶,孤獨寂寞就是無形的殺手。
人活一世,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子女的陪伴遠不及夫妻之間的相濡以沫過得舒心。再孝順的子女都比不得夫妻,就算他有個吵嘴的伴也好過無聲的空寂,就算後半生找的人給他一起嘮嘮叨叨,那也是鍋碗瓢盆交響曲——他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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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3389578250095吳
我個人是這樣看,父親在昏的,有很多做子女的都不想讓自己的父母再昏,第一,做子女的都是怕她他們對自己不好,這個事情我不這樣看,我也經理過這個是,我以為人心都是肉長裡,只要自己先對別人好,她他就會對你好,第二,她來你們家,是為你們家來付出的,我想我們是不是要先對人家好那,這個事情大家也來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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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其自然吧,父親也得有他的人生,你也總會長大離開有自己的家庭。不知道後媽秉性如何,先觀望。如果對你好,適度接受,別讓你爸為難。如果表面一套背後一套,學會保護自己。實在不喜歡,就考上大學,遠走高飛,眼不見不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