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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民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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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餘豐慧
金融領域第一是信用,信用是金融的本質,沒有信用就沒有金融。風險排在金融領域的第二位 當然風險與金融聯絡在一起的。業務排在最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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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門吹水鑫
搞不懂你想問什麼,指的業務是什麼業務?風險在金融裡,一直伴隨而行,來自於各種各樣不確定的風險,也說不了風險是第一還是第二還是第三,喜好風險的人一直喜好風險,厭惡風險的人一直厭惡風險,很難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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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eTAMP潘帕斯
首先,金融業務多是微觀的,而風險則包含了微觀和宏觀兩個方面。
從微觀角度來看,金融機構總是從自身微觀利益出發開展業務活動,這決定了其在決策時不可能考慮宏觀利益所在,甚至可能為了追求自身利潤的最大化而實施一些冒險行為,如忽視對操作程式的規範和監控,從而影響其對風險的防範與控制。
而金融市場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是一個不同產品、不同機構、不同主體之間的聯絡都非常緊密的市場,因此一家金融機構的風險很容易傳導到其他金融機構甚至整個金融市場上。比如2007年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場金融市場的突發事件,並快速蔓延,乃至對國際金融秩序都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和破壞,使金融市場產生了強烈的信貸緊縮效應,國際金融體系長期積累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得以暴露。
可見,金融市場本身並不完美,存在“市場失靈”的問題,如果讓金融市場成為一個全自由的市場,後果不堪設想。對金融市場加以管理,不僅能最佳化資源配置,還能提升經濟執行效率,避免出現系統性的金融危機。
因此,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都建立了比較嚴格的監管制度,對金融市場進行系統的監管以彌補“市場失靈”帶來的風險。
回到題主的問題,是業務第一還是風險第一?潘帕斯認為它們都是與利益密切相關的要素,作為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逐利是人的天性和目的。因此,市場強調“合規性”,在合法性和合規性的範疇內,參與者可以自主協調自己的業務和風險比例關係,這就是個人或機構的偏好問題了,並沒有一個萬金油似的唯一準群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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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行業無論您從事哪個領域,法律風險控制永遠是第一位。企業的業務做的再大一旦觸碰到法律的紅線,一切都會歸於平靜。
決定木桶能裝多少水不僅取決於最短的那個木板,更取決於這個木桶的桶底是否更加結實,而這個桶底其實就是法律風險。
國內很多企業哪怕是上市公司的老總可能也不會太在意這一點。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您自己名下有兩家公司A和B,請問當A公司缺錢需要週轉了,您能不能直接從B公司劃100萬給自己的A公司,很多人會覺得既然兩家公司都是我的那我這麼做應該是合情合理的吧?
可是,法律明確規定如果你把B公司的錢直接轉到A公司,超過一年沒有還回來,這叫非法挪用資金罪。前雷士照明的吳長江老總就是因為這個非法挪用資金罪07年被判有期徒刑14年,大家可以去網上看一下。當然他還有職務傾佔罪,大家也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