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其定義也有多種,尚未統一。大家已經熟知的,有下列幾說:
鄭抗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轉型中的中國社會和中國社會的轉型》一書中提出:“社會弱勢群體是指憑藉自身力量難以維持一般社會生活標準的困難者群體。”
陳成文在其專著《社會弱者論》中認為:社會弱勢群體“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的貧困性、生活質量的低層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會群體。”
鄧偉志在《讓“弱勢群體”從弱到強》一文中肯定:“弱勢群體是指創造財富聚斂財富能力較弱,就業競爭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較差的人群。”
還有其他說法,大同小異。如在國外,有人把弱勢群體描述為那些由於某些障礙及缺乏經濟、政治和社會機會而在社會上處於不利地位的人群。對這些人群,又稱社會脆弱群體、社會弱者群體。中國一度迴避弱勢群體的名詞,改稱困難群眾,實質上是互通的,並且更淺顯易懂。
幾種說法,措辭不同,重點各異,也有相似。綜合地看,弱勢群體的特徵,似可歸納為下列四點:
1.低職化或無職化。指在社會擔任的職業,屬於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連什麼職業都沒有。表現在對社會資源,分為管理(權力)、經濟(財富)、文化(知識)三大類,或者與他無關,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為一種勞動力,並且主要是體力,腦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舊話,基本上是無產者,又是無權者和無智者。
2.貧困化。這是從低職或無職而來,收入分配不多,處於社會平均線下或分組中的低階、最低階。於是,一般只能維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質量不高,生活方式簡單,談不到發展和享受。無論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檔品與他們無緣。在某種情況下,還會碰到不同困難,陷於缺食少衣、飢寒交迫。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難和風險,更在政治上、社會上缺乏競爭力,和在市場上競爭力也不強一樣。因此,他們雖然應當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來爭取改善其處境,但是機遇不多,並且風險不少,經濟社會上風吹草動,首先受害。如物價上漲,他們首當其衝;產生自然災害,他們抵抗力差。
4.邊緣化。這是上述諸因素的綜合,使他們作為弱者,經常、長期甚至永遠處於社會的邊緣,與中心有相當距離。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輿論為他們打氣,始終不能成為現實。也因此,他們有自卑感,有依賴心,有時會逆化為敵視社會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參見劉卓紅、胡宜安:《弱勢群體的基本特徵》,《理論視野》、2004年第2期。
具體地說,能否這樣詮釋:弱勢群體是指社會上的部分人,由於先天或後天的條件制約,缺乏較強的競爭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佔有社會資源,因此只能獲得甚至不能獲得較好的社會職業,使其收入分配較少或很少,只能過著水平較低的、主要是維持生存的生活,同時缺乏抵抗種種風險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來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並在政治上、文化上和心理上都處於社會邊緣。
對其定義也有多種,尚未統一。大家已經熟知的,有下列幾說:
鄭抗生等在1996年出版的《轉型中的中國社會和中國社會的轉型》一書中提出:“社會弱勢群體是指憑藉自身力量難以維持一般社會生活標準的困難者群體。”
陳成文在其專著《社會弱者論》中認為:社會弱勢群體“是一個在社會資源分配上具有經濟利益的貧困性、生活質量的低層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會群體。”
鄧偉志在《讓“弱勢群體”從弱到強》一文中肯定:“弱勢群體是指創造財富聚斂財富能力較弱,就業競爭能力、基本生活能力較差的人群。”
還有其他說法,大同小異。如在國外,有人把弱勢群體描述為那些由於某些障礙及缺乏經濟、政治和社會機會而在社會上處於不利地位的人群。對這些人群,又稱社會脆弱群體、社會弱者群體。中國一度迴避弱勢群體的名詞,改稱困難群眾,實質上是互通的,並且更淺顯易懂。
幾種說法,措辭不同,重點各異,也有相似。綜合地看,弱勢群體的特徵,似可歸納為下列四點:
1.低職化或無職化。指在社會擔任的職業,屬於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連什麼職業都沒有。表現在對社會資源,分為管理(權力)、經濟(財富)、文化(知識)三大類,或者與他無關,或者有也很少。他惟一所有的,主要是作為一種勞動力,並且主要是體力,腦力和智力也不多。套用舊話,基本上是無產者,又是無權者和無智者。
2.貧困化。這是從低職或無職而來,收入分配不多,處於社會平均線下或分組中的低階、最低階。於是,一般只能維持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質量不高,生活方式簡單,談不到發展和享受。無論是吃、穿、住、行和用,高檔品與他們無緣。在某種情況下,還會碰到不同困難,陷於缺食少衣、飢寒交迫。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難和風險,更在政治上、社會上缺乏競爭力,和在市場上競爭力也不強一樣。因此,他們雖然應當和可能靠自己的努力來爭取改善其處境,但是機遇不多,並且風險不少,經濟社會上風吹草動,首先受害。如物價上漲,他們首當其衝;產生自然災害,他們抵抗力差。
4.邊緣化。這是上述諸因素的綜合,使他們作為弱者,經常、長期甚至永遠處於社會的邊緣,與中心有相當距離。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輿論為他們打氣,始終不能成為現實。也因此,他們有自卑感,有依賴心,有時會逆化為敵視社會和他人,即使起不了作用。參見劉卓紅、胡宜安:《弱勢群體的基本特徵》,《理論視野》、2004年第2期。
具體地說,能否這樣詮釋:弱勢群體是指社會上的部分人,由於先天或後天的條件制約,缺乏較強的競爭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佔有社會資源,因此只能獲得甚至不能獲得較好的社會職業,使其收入分配較少或很少,只能過著水平較低的、主要是維持生存的生活,同時缺乏抵抗種種風險的能力,也缺乏依靠自己努力來改善其境遇的可能性,並在政治上、文化上和心理上都處於社會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