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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圓周率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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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雙馬踏燕
理解酒店的做法,現在都講究成本,基本上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不讓你離職肯定是希望招到人來頂你,再批准。
看合同上怎麼寫的,很多都要求提前一定時間才行。如果你真有急事,只能選擇自離了,否則要擔負違合同的損失,自離則拿不到工資。有些違規公司扣押員工的財物的,要想辦法先要回,否則可要求你賠償自離造成的損失。扣押本來不合法的,你去勞動站請求協調,因為你自離也存在違規,所以訴訟兩邊都討不到好!最好的辦法還是協商,討論定一個離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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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華174684508
謝邀回答:您在一個酒店做了一段時間的服務員,現在不想在這家酒店幹了可是這家酒店的老闆不給辭工。一般單位在錄用員工的時候都會選拔更優秀又有從業經驗的人,因此你的酒店老闆不願意放你,那麼你想離開現在酒店的原因肯定是因為工資過低或者待遇不好,在這關鍵時刻你要向老闆說明要離開酒店的真實想法和要求,如果酒店的老闆真的想留你他們是會同意的,那就繼續為其效力。如果這家酒店確實效益各方面不好月月連最基本的工資都開不上,那真的得另謀職業了。在打算離開單位前要提前想到自動離職要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好找合適的人接替你的工作;如果是單位無理由辭退按勞動合同法賠償你損失,如果是你自己自動辭職要賠償單位的經濟損失,按現在的新勞動合法的規定就是不簽訂勞動合同,也受勞動法的保護屬於口頭協議一樣有法律效果,希望您能按勞動合同法辦事更有利於自己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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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u吳金泉
謝邀!現在是競爭時代,鼓勵人才流動。根據勞動法,用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合同雙方是平等關係。本題員工想辭工,應該是對此崗位不滿意(可能不滿意其崗位或待遇),或者有更好的發展方向。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用工單位終止該勞動合同就不違法,如果當時勞動合同沒有約定乙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承擔崗位培訓費損失就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若該員工提前一月通知用工單位被不給辭工不結算支付該員工截止離崗時的工資是不合法的,可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結算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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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邢尊剛
在一個酒店做了一段時間的服務員,你若干得不好早被辭退了。留你是領導想信你,欣賞你。若是想辭職,首先按店規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最好是書面申請;其次在辭申的這一個月內仍按步就班的不遲到,不早退,幹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再者在辭申的這一個月內不要無視領導,仍然是團結同事,聽從領導安排,盡職盡責幹好工作。
若是一個月後還不批准,就要同領導談談,讓領導給你滿意的答覆,或漲工資加薪,或提升改換環境,或者是其他直到你滿意的程度,若是實在無法實現你想達到的目的,可就勞動法透過法院民事訴訟,由法院仲裁。誠信、優秀的管理者成就好的企業,大多事情協商解決是最好的途徑。
若是你有新的專案,考察好了市場,不缺資金,你工作的薪水較少,只是來酒店體驗餐飲服務的生活,大可不必等到一個月後,塞翁失馬,焉知禍福,那點工資又算得了什麼,捨得,捨得,創立自己的事業才是最重要的,遠方的燈塔才是自己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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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能是你的崗位還沒找到合適接替你工作人,人員比較難招就把你留著不給你辭,也不給你談條件是加工資嘛還是其他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