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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是說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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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聽生活
很多人還是不太理解兩者的關聯,常見的誤解有:公司沒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是不是就不存在勞動關係?
我們看下什麼叫做勞動合同!簡單的來說,勞動合同就是勞動關係的一種書面體現形式。簽訂了勞動合同,就代表了公司與員工之間建立了勞動關係,也是勞動關係的一種保障。
再看下什麼叫做勞動關係!實際上勞動關係的體現形式不僅僅是勞動合同一種,通常勞動關係分為以下兩種:
1、勞動合同關係,就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係,具體如上。
2、事實勞動關係,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透過口頭約定或存在實際用工的情形,視為事實勞動關係。
而目前的勞動合同法對於企業與員工建立了勞動關係,但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非常嚴厲,不但要求支付未籤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還要單位補籤勞動合同,或按照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
總的來說,勞動合同只是勞動關係的一種體現!勞動關係包括勞動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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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律師工作室
您好!員工入職後,用的單位要在第一個月內和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後即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若員工入職後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雙方屬於事實勞動關係,即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勞動關係事實上是有的,公司需要承擔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當然二倍工資差額有時效限制。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的關係主要是: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勞動關係存在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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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尚梓律師事務所
勞動關係是一種事實關係,指勞動者已經在用人單位從事某項工作。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或建立勞動關係前所簽訂的書面協議。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規定不簽訂勞動同將面臨支付給勞動者雙倍工資的賠償作為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
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對勞動合的內容也作了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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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郭俊然律師V博士V商丘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勞動合同解除的聯絡與區別 1.聯絡:二者的共同點都是表明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消滅。 2.區別:二者勞動關係消滅的原因不同,二者的法律後果不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以後,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的一方或者雙方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達到了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而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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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2.兩者在事實上的具有統一性勞動合同關係體現了一種意思自治的精神,它已承認合同當事人的獨立人格、意思自由為前提。當勞動者有權訂立勞動合同時意味著他真正成為了自己勞動力的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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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亦稱為勞動契約或勞動協議。《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前提下,勞動者付出勞動力,在用人單位管理下獨立給付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契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