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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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哎喲菲菲不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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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之初
自然忘記是自然規律,刻意忘記是違法規律。不在乎了,也就自然忘記了。
人為意志往往比較強大。人們往往因為遇見不喜歡的人想刻意忘記,這其實是在消耗自己。
少點刻意,多點自然,生活自然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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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益菌
忘記就像後悔藥,想要但做不到。忘記的根源肯定摻雜著複雜的情感,但它卻真實地帶給你深深地烙印,讓你迫切的想要忘記他,無論是好的壞的,只要出現在你的生命中就是有意義的,給你帶來了不一樣的人生經歷,我們只能心懷感恩,往好的方面去想,因為忘記一個人很難不是嗎?
這個問題放了一天,還沒有人來回答,看來很難回答吧!也許大家忙著看國慶大閱兵,把這茬淡淡地忘了吧!
強烈想要忘記一個人,肯定有的。那必定有過強烈的感情掙扎吧!不管是愛還是恨!
關於愛——
我強烈地想忘記我的父親母親和奶奶。子女對父母的愛,是天然的,用盡全力的,和毫不設防的,依賴至極的。
可是,父母在我12歲就突然意外離世,讓我做個悲慘的孤兒!每當看見別人一家三口其樂融融,每當聽到別的小孩受欺負了就威脅說:
“我告訴我爸(媽)去!”
或者別的小孩說:
”我要回家了,我爸媽等著我回家吃飯呢!”
這時候我都木木呆呆,腦袋懵逼地想,我爸媽也在家裡等著我呀!他們看見我會立刻臉上樂開了花:
“哎喲,我家妹丁仔回來了!來,吃雞腿!”
想到這,我就往家飛奔,開啟門,看見只有年邁的奶奶,在摸摸索索忙這忙那......
我眼裡含著淚,也不敢和奶奶說話,腳蹭著地,挪進房間,頭蒙著被子,吞聲飲泣!怕喪子之痛的奶奶又呼天搶地......
想爸爸媽媽為何要生下我,不生不就好了!我不用飽受孤兒之苦,他們走的時候不會放心不下我而死不瞑目……
孩子被欺負就告我爸我媽去;或出嫁了過得不太舒心,就回孃家去。我呢,我告訴誰去?我回哪裡去?
因為對父母的愛太過依賴太過不設防,當他們離開後,我總是想拼命忘記他們!
關於恨——
前夫和我屬於三觀不合,學歷不和,家境不合,吃喝玩樂統統全部一律都不合。因此,我們的生活狀態就是天天有時化身辯論賽,正反方各一人,辯論白熱化;有時化身律師,一個辯護律師申訴無罪釋放,一個偏要置對方於死地,判對方牢底座穿.....有時候光動嘴不行,直勾拳,無影腿,九陰白骨爪,黑虎掏心.....招招到肉,式式致命!在大家還活著時,我喊停——把他踢出家門了。
離了就離了,一個人單身安靜,祥和,平安,快樂。但,好死不死,前夫可能不忿被我踢出家門,到處造謠中傷汙衊我!這個我還可以忍,清者自清。但是,他的現在同居的婆娘,天天故意跑我家門口晃悠,免不了和她現在的姘頭一丘之貉,在鄰居面前惡語中傷我。超級憎恨!有人說狗咬了你一口,不用咬回去,一棍子把它打死就好!
我正在想如何一棍子打死這兩隻賤狗。
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忽略它們,完全忘記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