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資產盤點表格式 1、存貨盤點: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等。 2、財務盤點:包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 3、其他財產盤點:包括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屬於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零星裝置裝置。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的物品。 二、盤點方式 1、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生產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部門自行盤點。 (3)其他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生產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品種較多的可以採取重點盤點)。 3、月中檢查 由財務部門通知有關部門主管後,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三、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組織協調。 3、監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或有關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4、盤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或財產保管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6、協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四、盤點前準備事項 1、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2、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置標示牌。 3、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4、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5、各項財務帳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帳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帳面數調整為正確的帳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6、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五、年終(年中)全面盤點 1、財務部門應在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有關部門的主管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對於各車間在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若有出入者,必須重新盤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送財務部門稽核。
一、固定資產盤點表格式 1、存貨盤點: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等。 2、財務盤點:包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 3、其他財產盤點:包括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屬於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零星裝置裝置。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的物品。 二、盤點方式 1、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生產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部門自行盤點。 (3)其他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生產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品種較多的可以採取重點盤點)。 3、月中檢查 由財務部門通知有關部門主管後,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三、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組織協調。 3、監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或有關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4、盤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或財產保管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6、協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四、盤點前準備事項 1、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2、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置標示牌。 3、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4、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5、各項財務帳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帳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帳面數調整為正確的帳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6、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五、年終(年中)全面盤點 1、財務部門應在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有關部門的主管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對於各車間在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若有出入者,必須重新盤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送財務部門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