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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揚揚鬧了這麼久的努某某事件,最終落下帷幕,然後值得我們思考的有很多,你怎麼看待浙大最終深夜發文開除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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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地坊

    努某某事件的背後值得我們思考的地方真的太多了,如果沒有努某某沒上“微博熱搜”,如果網友沒有口誅筆伐,如果沒有網友的共同努力,犯了如此惡行的努某某在浙大的處分將僅僅是一個留校察看。

    無論如何,浙大都給了網友們滿意的一個答覆,開除了努某某的學籍。

    此外,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浙大前期之所以給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處分,想來是本著讀書不易的想法,想要給努某某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

    但網友們扒出努某某的事蹟,浙大校方才知道自己幫的原來是這樣一個喪心病狂,毫無羞恥的無恥之徒。

    所以,網友怒了,浙大更怒了,所以連夜做出了開除努某某學籍的處分。實在是大快人心,對於努某某這樣的慣犯容不得一點的縱容,一定要嚴肅處理。

    這樣一位有女朋友的人,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實在是罪大惡極,讓人氣憤不已,對他被開除學籍實在讓人起不來一點同情。

    哎,百年老校出這樣的事實在讓人寒心,希望學校永遠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否則就算才再高,也是徒勞無功。

  • 2 # 娜曦君

    很高興能夠回答你這個問題,首先對浙江大學能夠做出正確的處理結果,我們認為還是正面的積極的態度。作為全國聞名的高等學府,面對輿論的質疑,能夠做到知錯就改,還是應該給予肯定的!1.事件的起初,浙江大學依據司法有關規定和自身的校規校紀,對努某某處理是有規有矩,結合初犯、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犯罪未實施中途放棄等等因素,做出的處罰結論,流程也是公開公正透明的。2.學校保留了努某某的學籍,原本意是拯救犯錯者,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這也體現了學校對他的寬容和一貫的秉著“治病救人”的態度,刑罰的緩刑和校規的“緩刑”對等!3.隨著媒體的介入和報道努某某以往的一些細節,學校本著知錯就改的態度,開始了重新調查,一些努某某以往的劣跡斑斑事實,讓學校對他的品質方面產生了質疑,隨著調查的深入,認為當初保留努某某的學籍決定,已不再適合,決定撤銷原決定,給於努某某開除學籍的正確處理結果。總結一下,這個網路輿情,浙江大學處理的還是很妥當的,能夠做到知錯就改,務實求真,還是很值得肯定的。虛心接受質疑,認真務實調查,態度積極,這是一個好的負責任的大學的態度,點贊支援!個人觀點,僅供參考,謝謝!

  • 3 # 呆子小胡

    輿論為一方面,事實為一方面。

    社會輿論是誘發努某某前期種下的惡果的一大重要環節,可是浙大也得以事實說話,第一次沒有開除,那麼第二次只有找到對努某某不利的證據多了,才有理由開除努某某。

    如果單單是社會輿論,而努某某後來也沒有被人舉報的話,那麼想必浙大是不會輕易更改處分的,總不能根據輿論隨意改變處分當軟骨頭,被人看了笑話吧?

    他們在第一次宣佈努某某留校察看後,點燃了網有們的憤怒,他們明知後果還是硬著頭皮決定這樣做,說明還是有一定的勇氣在,雖然這個決定做的很糊塗。

    事情在網路逐漸發酵,後來收浙大到了很多的匿名舉報,都是和努某某相關,他們不可能當做沒看見,只有去進行調查,經查實,舉報中所提到的努某某的很多違規違紀事情都是真實的,怎麼辦呢?只能再次召開會議決定努某某的去留。

    舊罪又添新罪,這次浙大還是決定不保他了。浙大錯過了開除努某某的最佳時機,後面無論做不做這個決定,都會對學校的聲譽有所影響,但是,起碼還是做了正確的決定。

  • 4 # 那個王老師

    半夜三更的公開道歉已經成為道歉界的標配了,近年來,不管是名人明星還是社會機構,因為種種原因需要公開道歉的,基本都是凌晨釋出道歉信。

    夜裡大家都睡了,社交媒體被引爆的概率減小了。事情就怕被關注,關注高了自然容易出問題。所以浙大才選擇在凌晨宣佈開除這個強姦犯努某某,就是避免再次引起廣發的輿論關注。一泡牛屎在那裡不臭,拿著棍子攪弄一番就臭了!

    浙大開除努某某肯定是基於輿論壓力而不是主動知錯就改!浙大當時給這個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理由有兩個,一是努某是少數地區生源,特殊照顧,二是努某主動終止犯罪,屬於強姦未遂。

    這個留校察看處分出來後,群情激憤,大家覺得浙大簡直是兒戲,強姦犯竟然還不開除。網上到處都在批評浙大,把哈工大抄襲被開除的學生和浙大對比,一時間浙大站在了風口浪尖,如果再不及時改正錯誤,這把火可能會燒到校領導身上。一些不乾淨的校領導可能會引火燒身。這種“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事情也經常發生的。過了沒多久,浙大“低調”的把努某開除了,是在錯誤的道路上回頭了。

    所以,這件事是迫於輿論壓力,而不是主動知錯就改!

  • 5 # 淮都王子

    大學這麼做自然有它的道理。不管它的道理是什麼?我們都要表示理解。但是並不意味著我們認同它的做法。下面詳細介紹:

    1、大學的做法並不令人滿意可以這麼說,不僅不讓人滿意,還招來了許多批評。這樣大學就面臨著很大壓力了。那大學就有可能會改弦更張了。不管它之前的做法是基於什麼樣的考量,但是這件事情一旦反饋到社會上就面對了鋪天蓋地的批評了。加上之前其他學校也有類似的例子,這樣一旦對比,就更看出不同了。平心而論,其實那是畢業生如果在最後一年開除了的確是很可惜的,這可能是大學之前那樣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有一部分管理者認為大學是應該包容的、開放的,給學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似乎也是一個考慮,他們這樣的做法似乎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後面有人說,學生在學校期間成績並不理想,好像還有其他劣跡。大學這樣做似乎也難以自圓其說。另外學生犯的錯誤還是非常嚴重的,不是一般的事情似乎也不應該包容,某種程度上這是不是包容都難說。2、大學的做法改變的原因這個原因可能是複雜的,一定程度上和社會輿論是有很大關係的。如果社會沒有什麼不良反應。那估計大學的決定是不會改變的。畢竟學校的決定也不是草率行事的。必然考慮了方方面面。另外,學生又被傳出有其他劣跡,這應該是學校做出改變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如果確有其事,那學校之前的決定的確不妥。最後,這個事情鬧的沸沸揚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上級主管部門肯定已經略有所聞。如果大學表現太差,不排除上級主管部門的介入,這個恐怕也是大學改變決定的一個原因吧。總而言之,大學的決定改變肯定有多種原因,不會是那麼簡單。

  • 6 # 老穆說語文

    浙大選擇在深夜發文,我想,或許是出於以下幾個目的:

    【1】不想佔用過多的公共資源空間。

    【3】降低此事的熱度。

    對於浙大這一次的通報,老穆表示支援!

    老穆認為,浙大這一次的“更改”,談不上是迫於社會輿論的壓力,也不能算是知錯就改,它是基於新的事實依據做出的決定。

    誠然,輿論壓力的確比較大,但還不至於能讓浙大“直接改變”,真正讓浙大改變的是“新證據”。

    有遭怒xx性騷擾女生髮文,講述被騷擾經過!

    浙大對來信來訪和網路舉報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取證。現已查實,怒某某存在多項違紀違規行為……

    老穆認為,倘若細究起來,還是有的。

    在《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相關規定中,有這樣一條規定:

    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

    但是,老穆覺得這也要分犯罪的型別及輕重程度。

    比如學生因為家裡窮,故而入室盜竊,恰好被抓住了,倘若是初犯,認錯態度較好,還是可以給予留校察看機會的。

    倘若學生是強姦犯,且屢教不改者,那就不如直接開除了。

    老穆列舉的事例或許不恰當,但想表達的意思很明確,就是希望學校能夠細化規則,這樣就不會惹來更多的爭議了。

    不過這一點,浙大自己也提出來了。

    學校下一步將啟動對《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等校內規定的評估修訂程式,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學校管理,為更好地推進依法治校提供堅實保障。

  • 7 # 煙雨剪影

    不上熱搜還是沒事人,不上熱搜,浙大自己都不知道這個人是慣犯!本來直接開除你也不會捱罵。不上熱搜這個事情怕是就過去了!我個人覺得以下原因:

    1、浙大完全沒必要為了一個人把整個學校名譽都搭進去。

    2、剛好招生節點,害怕影響招生。

    3、學校不捱罵是不會開除的。

    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是網路發達,網友輿論壓力,說不定以後該學生會侵犯更多女性。再想遠點萬一他以後當老師,當官員,當企業上級……畢竟人總是有僥倖心理。一次僥倖就會還有下次作案心理僥倖心理。這樣的人就應該開除,喪盡天良的學生,沒有品德,不配擁有浙大的畢業證。我甚至覺得,把之前做出“留校察看”處分的學校領導也一併開除吧,大學的道德底線這麼低了。強姦犯怎能容他?最後,平等對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亡羊補牢,為時不晚,紅線不可觸碰。支援浙大此次決定。

  • 8 # 三板斧筆記

    浙大的反應,有兩點很有看點。

    一是浙大不愧是頂級高校,人才濟濟。

    深夜發文,而且選擇在週五。這是現在很多熱點負面事件的標準處理辦法。

    這樣一方面暗示大家,我們處理很用心、及時,深夜還在加班加點工作。

    另一方面利用週末,大家都在放鬆休閒,對熱點事件關注少。

    二是推翻之前的處罰結果,開除涉事學生。

    現在看,不少人的關注點都在這裡。如浙大所說,之前的處理沒有違規。

    明面的理由是因為發現了新證據,所以才加重處罰。

    可總讓人感覺怪怪的,中國最頂級的高校之一,是不是就這樣被輿論裹挾了呢?

    你怎麼看?

  • 9 # 微雨潤苗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我相信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我都快要忘記這件事了,浙大卻深夜發文開除努某,由此可以看出,浙大作為一所知名985大學,一所有著百年曆史的名校,最起碼的擔當還是有的。

    不管是基於社會輿論的壓力還是浙大主動知錯就改,從這件事上我們不難看出:群眾和正義的力量不容小覷,公眾的監督對社會的發展或多或少會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紙是包不住火的,怒某到底是什麼樣的貨色?網友心知肚明。剛開始說努某是“初犯”所以網開一面,後來網友爆料努某根本就不是初犯,而是“慣犯”、是“老手”,這也是浙大高層決定修改處罰結果的最大原因。

    但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可以看出這位努某是一位有女朋友的人,而這麼一位有女朋友的人,居然在私生活方面這麼糜爛,這真的讓人歎為觀止。

  • 10 # 老三在鄉村

    浙大最開始的處罰是偏輕了,甚至存在包庇犯罪的嫌疑。但是從校規上看是符合之前定立的違規處理辦法,這點沒什麼好爭議的。從浙大的重啟調查和調查時間長度來看至少在追求事實的道路上是認真的,之後也會與時俱進修改校規違紀規範,這是一件好事。

    所有的進步都是伴隨著爭議、輿論甚至是錯誤開始。我覺得浙大高層能給出目前的決定已經是認真探討了思路,群眾本來就是輿論或者權職人員的監督者,我也很慶幸他們發揮了自己監督的作用。但是我很煩某些人說“現在知道開除,在幹嘛去了?”這些鍵盤俠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帶偏節奏,所幸沒有被輿論綁架。

    羅老師曾經說過,法律要比道德更理性,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是中國作為大陸法系依照法律條文做決策的提現。但是法律也有進步空間,校規校紀也有。如果你們不滿意浙大的決定,是馬後炮,大可去看看中國的法律和審判條例,從2000年到現在更改了多少?法律的修改過程充滿了血淚,爭議,但是他在隨著時代進步。浙大最開始是做的不好,宣揚了不當的作風,這一點毋庸置疑。但也沒必要陰謀論,假設如果浙大真的要掩蓋事實,大可不公開。

    浙大的聲譽受不受影響我不關心,但是我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不要被“烏合之眾”的概念洗腦,有自己的判斷。時代的進步需要輿論,更需要每個人為了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希望那些口口聲聲說著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的人,以後你們可以參與相關法律條文規範的制定,真正改變中國社會現實。

  • 11 # 南通輪迴

    浙江大學深夜發文開除努某某,是迫於輿論的壓力,還是知錯就改?謝謝邀請回答,我覺得是迫於輿論的壓力。因為這兩天浙江大學“強姦犯”事件,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的很火。一個整天出入夜店KTV酒吧的大學生,因為與女生喝酒時,企圖對女孩子發生不軌,遭到該女生強烈反抗,最後這名女生到派出所報案了,努某某迫於壓力投案自首。警方根據調查,掌握的證據移交法院,法院判出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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