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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江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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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邊關穗鍋
西漢初劉邦採取郡國並行制.其產生的弊端就是導致後來漢景帝時的“七國之亂”.漢武帝採取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建立中朝,設定刺史,實行“推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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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8701870336601
中央
1、內外朝制
1)原因:漢初,丞相位高權重,君相矛盾尖銳。
2)內容:漢武帝任用身邊侍從秘書為尚書令,參與軍國大事,形成中朝決策。
3)外朝:以丞相為首的三公九卿為執行機構。
4)東漢劉秀擴大尚書檯權力。
5)作用:分割相權,加強皇權。
2、察舉制
1)概念:漢代實行自下而上推舉人才的制度。
2)內容:漢武帝令軍國歲舉孝廉,經皇帝測問為官。
地方
1、郡國並行制
1)高祖:分封同姓為王,擁有任免官吏、徵收賦稅、建立武裝的權利。
2)景帝:削藩——七國之亂。
3)武帝:推恩令:嫡長子繼承王位,其子為列侯,分割王國土地;附益之法:規定諸侯不得參政,不得豢養門客。
4)作用:王國越來越小,無力和中央政權抗衡。
2、刺史制
1)武帝:全國分為13州,設刺史監察地方王侯和高官。
2)東漢:刺史掌握地方軍政。
3)東漢末:改州為牧,成為地方最高長官。
4)作用:前期起到監察作用,鞏固了中央集權;後期權力獨大,獨立性強,不利於國家的統一,為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分裂埋下禍根。
漢朝的制度
1、選舉制度:察舉制,以地方推薦為主,考試為輔,考試與推薦相輔而行。推薦過後是還要經過考試複核;複核合格後才能量才錄用。無論是特舉賢良方正,還是歲舉孝廉、茂才,均須經過中央覆試。
2、官制:三公九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御史大夫掌監察,輔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
3、用人制度:選士制度,為糾正察舉薦人之濫,開始注重考試,而且考試成份日益增加。在推薦基礎上加強考試,這是漢代察舉制發展的新趨勢。薦舉為主,考試為輔,是兩漢察舉制的基本特點。
4、徵兵制度:男子二十三歲起至五十六歲之間,服役兩年。一年保衛京師,名為正卒;另一年戍守邊郡,叫做戍卒。正卒分為兩支,一支為南軍,守衛宮城,另一支為北軍。
5、土地所有制:土地私有,並可自由買賣。土地所有者須向國家耕地稅,耕地稅率為畝產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人口稅分為算賦和口賦。算賦是丁稅,十五至五十六歲的男女每年每人納一百二十錢。
兩漢各制度的影響
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在統一的社會環境下,有利於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發展和提高,使中國古代人民創造了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