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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挎兜兒裡有糖

    開房同住不違法,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點啥也不違法,但是!如果是以金錢、財務為媒介發生的交換,那就屬於賣yin嫖chang了!若果警察日常檢查碰到這種情況,通常只要雙方均沒有前科,且雙方彼此認識熟悉,再加上雙方的聊天記錄可以佐證,就可以基本排出

  • 2 # 王先生34563457

    看各位弱雞回答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你們連非法同居是什麼都不清楚,國家不主張不建議未婚男女同居,很多時候不主動打擊不是代表放任自流,標題:現在不是夫妻,這個話問的很隱晦,兩位各自已婚的男女賓館同住,他們應該不算夫妻吧?我記得有一段時光(90年代)曾經住賓館需要結婚證或者戶口本,沒有證的就算是非法同居,現在……住賓館的男女基本都不是夫妻,不過是有些道德情操線過低導致了濫情社會現象,別認為那是應該的,對的,合理的,所謂正三觀,不是嘴角花花,內心要正。

  • 3 # 彯膤74575969

    首先是金錢交易就是違法,然後如果不是男女朋友關係,只是像酒吧“撿屍”一樣把人家“哄”來開房,那麼女方隨時告你強姦,這就比金錢交易性質嚴重啦。如果是用了某些藥物讓人家沒知覺被你抬來開房,那麼也一樣強姦罪,所以只有你情我願,正當關係,那才行,別動歪腦筋。

  • 4 # 饞小喵愛哭

    違不違法,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專案如實登記。

    因此,只要持有的是合法有效證件登記入住的,原則上都不算違法。

    但是,我們再回到題目中來,題目說的是“現在不是夫妻,在賓館Kai房同住,違法嗎”,那麼這就分三種情況分析了:

    一、雙方是情侶關係的朋友,男未婚女未嫁。根據前面的結論,在賓館Kai房同住肯定不違法,你們是情侶關係,根據目前社會的現實情況,這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只要你們開心就好;

    二、雙方不是情侶關係的朋友,而且有一方已有婚配。根據前面的結論,在賓館Kai房同住肯定不違法,但是在道德層面說不過去,如果被已婚的另一半知道了,結果可能會毀掉一個家庭,這種事情千萬別幹,有違道德;

    三、如果雙方不認識,更談不上是朋友了。這種情況下如果有金錢、或其他形式的財物作為交換的,那肯定算是違法了。如果沒有交換,那也不算違法,但有違道德。

    因此,根據情況考慮清楚再作決定,要不要Kai房同住。

  • 5 # 老羅15647

    以前違法,現在不違法,以前沒結婚誰敢同居呀?可現在不同別說在賓館開房同住,現在很多年輕人,沒結婚在一起同居大有人在,他們根夲不怕說三道,也不怕什麼違法!別說,年輕人,老年人沒登記結婚也大有人在,你又能怎樣制止呢?我覺得現在社會很開放!叫人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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