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美食美味中,有一句是專門稱讚狗肉之香的——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這是說,狗肉在鍋內滾煮幾次後,所散發出來的香味,即使清心寡慾的神仙,也會忍不住快步跑過來,失去了平日的沉穩。
這句話流傳了多少年?沒人能說清,但華人吃狗肉的歷史可上溯至先秦,其時有“其畜宜六擾”的記載。《左傳》首次提出“六畜”概念,分別指:馬、牛、羊、豬、狗、雞。其中除了馬之外,五畜的作用之一是向人們提供肉食。周朝還對各種肉食者做了劃定:
1、天子可以吃牛肉。
2、諸侯可以吃羊肉,每月初一可以吃牛肉。
3、大夫可以吃豬肉、狗肉,每月初一可以吃羊肉。祭祀或天子宴會時,大夫可吃牛肉。
古代,牛承擔著耕種犁田的作用,因此牛肉是“天子之食”、“諸侯之食”。“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這種吃肉的規定直接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有權有勢者此後被稱為“肉食者”。
下面分頭說說五畜在古人餐桌上的地位:
1、古代私自殺牛、偷牛是死罪,“牛,稼穡之資,禁人屠宰”。文學書籍中“小二,給我切二斤牛肉”的描寫,實為一種造反精神暗喻: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我也要隨便吃牛肉……
2、羊肉數千年來曾佔據餐桌食肉的主位置。南方人還有羊肉、魚肉同煮為“鮮”的發現。不過,中國的農耕文明以自給自足為核心,牛羊養殖會佔用大量耕地,成本高,週期長,因此牛羊肉不能做到人人可食。
3、豬肉在清朝以前是“下等肉食”。《周禮》曾說“腥、臊不能食”。“腥”字,特指豬肉中的“星粒”(今人所說“痘豬肉”),古人發現吃“痘豬肉”會得病,所以認為豬肉不能吃。“臊”字,特指“豕膏臭”,是指豬肉加工不當會有尿臊味。
4、雞肉在古代地位也不高,被認為是“百姓之食‘,“雞豚狗彘之畜”是平頭百姓餐桌之物,無法登大雅之堂。
還是重點說說狗肉。狗被馴化畜養後,就是華人主要肉食家養動物之一,古書曾記載周天子“食麻與犬”。自秦漢起吃狗肉更成為一種時尚,還出現了職業“屠狗師”,以販賣狗肉為生,《史記》曾記載大鬧鴻門宴的樊噲,在跟隨劉邦起事前就“以屠狗為事"。
與牛肉、羊肉、豬肉、雞肉相比,狗的繁殖較快較多,養殖成本低,肉質鮮美。因此,在可食肉的五畜之中,狗肉就成為百姓人家的首選。吃狗肉的門檻較低,也沒有管制禁忌,只要煮製得法,肉香勝過牛羊肉。因此,深受古人的喜愛。
古人比現代人更愛吃狗肉,也源自一種傳統文化心理。狗被古人認為是可用食物、強制命令驅使的,是苟且、貪婪、奴性十足的動物。又因為狗對主人極其忠誠,所以殺狗、吃狗肉被視作有豪俠之氣,是可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一種表現。
狗在山東一些地區曾被稱為“地羊”,也是特指它能被食用,味道鮮美勝似羊肉。古人愛吃狗肉說到底,是基於養殖成本的實際,並遵從了一種飲食心理、文化傳統等。
近年來,狗的地位顯著提高,人們把對忠義情感的寄託投影到狗身上,狗成為“忠誠不二”精神的載體,很多人也以汪星人“狗奴”的身份自居。加之物質生活極度豐富,“吃得上肉、吃得起肉”已不是難事,狗在中國承擔了千年的肉食供應者的角色自然發生轉變,吃狗肉被認為是落後、殘忍的習慣。“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也就成為一種傳說。
在傳統的美食美味中,有一句是專門稱讚狗肉之香的——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這是說,狗肉在鍋內滾煮幾次後,所散發出來的香味,即使清心寡慾的神仙,也會忍不住快步跑過來,失去了平日的沉穩。
這句話流傳了多少年?沒人能說清,但華人吃狗肉的歷史可上溯至先秦,其時有“其畜宜六擾”的記載。《左傳》首次提出“六畜”概念,分別指:馬、牛、羊、豬、狗、雞。其中除了馬之外,五畜的作用之一是向人們提供肉食。周朝還對各種肉食者做了劃定:
1、天子可以吃牛肉。
2、諸侯可以吃羊肉,每月初一可以吃牛肉。
3、大夫可以吃豬肉、狗肉,每月初一可以吃羊肉。祭祀或天子宴會時,大夫可吃牛肉。
古代,牛承擔著耕種犁田的作用,因此牛肉是“天子之食”、“諸侯之食”。“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這種吃肉的規定直接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有權有勢者此後被稱為“肉食者”。
下面分頭說說五畜在古人餐桌上的地位:
1、古代私自殺牛、偷牛是死罪,“牛,稼穡之資,禁人屠宰”。文學書籍中“小二,給我切二斤牛肉”的描寫,實為一種造反精神暗喻: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我也要隨便吃牛肉……
2、羊肉數千年來曾佔據餐桌食肉的主位置。南方人還有羊肉、魚肉同煮為“鮮”的發現。不過,中國的農耕文明以自給自足為核心,牛羊養殖會佔用大量耕地,成本高,週期長,因此牛羊肉不能做到人人可食。
3、豬肉在清朝以前是“下等肉食”。《周禮》曾說“腥、臊不能食”。“腥”字,特指豬肉中的“星粒”(今人所說“痘豬肉”),古人發現吃“痘豬肉”會得病,所以認為豬肉不能吃。“臊”字,特指“豕膏臭”,是指豬肉加工不當會有尿臊味。
4、雞肉在古代地位也不高,被認為是“百姓之食‘,“雞豚狗彘之畜”是平頭百姓餐桌之物,無法登大雅之堂。
還是重點說說狗肉。狗被馴化畜養後,就是華人主要肉食家養動物之一,古書曾記載周天子“食麻與犬”。自秦漢起吃狗肉更成為一種時尚,還出現了職業“屠狗師”,以販賣狗肉為生,《史記》曾記載大鬧鴻門宴的樊噲,在跟隨劉邦起事前就“以屠狗為事"。
與牛肉、羊肉、豬肉、雞肉相比,狗的繁殖較快較多,養殖成本低,肉質鮮美。因此,在可食肉的五畜之中,狗肉就成為百姓人家的首選。吃狗肉的門檻較低,也沒有管制禁忌,只要煮製得法,肉香勝過牛羊肉。因此,深受古人的喜愛。
古人比現代人更愛吃狗肉,也源自一種傳統文化心理。狗被古人認為是可用食物、強制命令驅使的,是苟且、貪婪、奴性十足的動物。又因為狗對主人極其忠誠,所以殺狗、吃狗肉被視作有豪俠之氣,是可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一種表現。
狗在山東一些地區曾被稱為“地羊”,也是特指它能被食用,味道鮮美勝似羊肉。古人愛吃狗肉說到底,是基於養殖成本的實際,並遵從了一種飲食心理、文化傳統等。
近年來,狗的地位顯著提高,人們把對忠義情感的寄託投影到狗身上,狗成為“忠誠不二”精神的載體,很多人也以汪星人“狗奴”的身份自居。加之物質生活極度豐富,“吃得上肉、吃得起肉”已不是難事,狗在中國承擔了千年的肉食供應者的角色自然發生轉變,吃狗肉被認為是落後、殘忍的習慣。“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也就成為一種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