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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牧牛老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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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涵妮兒媽媽的小情懷
這個問題我來淺談一二。
首先,這個訂婚習俗由來已久。
任何事物,存在即合理。
古代的訂婚儀式更為繁瑣,這裡不表,但足以說明訂婚的重要性。
現代人訂婚,雙方互贈一些禮金,或者男女雙方互贈訂婚戒指,宴請一些主要親朋吃頓飯做個見證。主要是讓雙方家長、親友能夠看到你們是相愛的,自訂婚之日起雙方都心有所屬了,不可再朝三暮四。
所以婚前是否要行個訂婚儀式,需要男女雙方或者說是兩個家庭共同協商,可參考當地的習俗和自身的經濟條件。
說白了,其實也就是男方對女方態度的問題。如果條件允許,來一個浪漫而不奢侈訂婚儀式。會讓女方更覺得你對她的重視。從而更堅定和你攜手終生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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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諮詢啊粟啊
這個我也搞不懂,只是知道大部分地區老人們都會要求先訂婚,然後結婚。如果你不喜歡這種習俗,可以跟父母家人商議,將流程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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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辣得起飛
我這邊沒有這個風俗
感覺訂婚就是為了試婚,為了試驗女方的生育能力,很多女性都是在訂婚後懷孕,然後再領證辦婚禮,如果不是這個原因,何必多此一舉
訂婚,這不是個人思維,這是七八十年以前農村兒女婚姻中比較普遍的風俗傳統。
過去,受傳統道德觀念約束,兒女沒經雙方父母親戚知道,男女私自相愛在一起了,是不受親戚家門戶族看重和認可的。
訂婚的意義就是公開讓世人知道,某某女子和某某兒子己訂婚有婚約了,訂婚男女雙方及家庭可名正言順的進行交往。
作為兒女婚事程序中的這道程式儀式規格,僅次於結婚。他是在訂婚當事兒女沒意見,雙方家庭父母經過相互考察瞭解、也同意結親辦的婚約儀式,也算作一種民約,過去就是依此來穩定結婚前的婚姻關係。
須說明的是,訂婚是訂婚,結婚是結婚,訂婚可以有交往,但並不是象結了婚就在一起生活。
在訂婚婚約末解除前,不得與他人自由戀愛、或與他人再訂婚。但也不是絕對的,如深入瞭解後有變不能結婚,雙方協商還可以解除婚約,還人自由。
也不是每家兒女婚事都定要走這道程式儀式,也可折“準盅錢”給女方,女方父母接了錢,以後結婚送嫁的人就由女方父母去負責安排,沒折“準盅錢”結婚時送嫁的人有多少人,結婚時,需男方各出多少個四色小禮物名曰“作席”表示男方認請他送嫁喝喜酒。
訂婚、所請喝“準盅酒”的重親是不送禮的,以後結婚正式辦喜宴,這些人也是必請喝喜酒送重禮的人。
所以日後結婚請客必請,但又有不睦的人背後會嘲諷:”喝準盅酒不請,現在要送禮了來請”!
現在男女自由戀愛,婚姻完全自主,沒你親戚家門的事,這訂婚這道婚姻程式早已失去意義不存在了,以致現在年輕人還不知訂婚是咋回事,
我認為婚事當中訂婚這個程式儀式可以沒有,但對過去訂婚的含意有所瞭解還是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