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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家界少先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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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夕下行行
調崗降薪協商不成,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期內,因為雙方當初簽訂合同時的一些情況發生了變化,為保證勞動者能如期履行合同,需要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這在勞動合同的履行中經常遇到,這既有勞動者的原因,也可能是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一般的勞動者崗位調整有幾種情況: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因單位生產經營發生變化而需要調崗。
在調整勞動者崗位,要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和企業的規章制度,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調崗,調整崗位要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進行調整,不能存在打擊報復和侮辱性歧視性調崗。
用人單位進行調崗,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比如說因員工不能勝任原崗位,那就要拿出不能勝任的有力證據,並是經過了再培訓後還不能勝任。
如果是因為單位原因調崗,一般不得降低原工資和福利待遇,如果要降薪必須協商一致,否則員工可以以未定額髮放工資辭職,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賠償。
由此可見,單位不能與員工協商好,而盲目強制員工調崗,甚至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就可能涉嫌非法辭退員工,需要對員工進行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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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亞孫金華律師勞動法
企業這樣做的目的無非就是一個逼迫員工主動辭職,從而達到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的目的,因此員工千萬不能讓公司得逞。面對公司強制調崗降薪員工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員工要以書面的形式拒絕公司的不合理要求,保留好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證據很重要,證據直接決定仲裁的成敗,員工要對基本的勞動關係和一些案件基礎事實來進行舉證,所以勞動者平時要注意收集,儲存證據,以備後期維權所需。
其次,調崗和降薪均屬於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需要公司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但是在實務中,對於公司的合理調崗法院都會支援,如果公司不合理調崗且降薪,那麼員工可以在仲裁時採取以下兩種方案:
方案一:要求公司繼續按原合同提供勞動條件和發放工資。
方案二:以勞動合同法三十條的規定提出被迫離職,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上兩種方案供勞動者選擇,員工一定要記住,不要以不去上班抵制公司的不合理調崗降薪,不然會被公司以曠工為由辭退,這樣就麻煩了。
‼️提醒:公司隨意降薪不合法
單方降低工資實際上是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是一種嚴重違法、違約的行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見未經過雙方協商的情況下,該公司單方降低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違反了變更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也違反了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故用人單位不能無故單方降低勞動者的工資。
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或其他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員工的崗位、薪資與公司經營狀況、員工的業績考核相關,那麼當公司經營狀況下降或員工業績考核不達標時,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或其他規章制度的規定,對勞動者實行相應的調崗降薪。如果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無理由對員工實行調崗降薪,那麼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足額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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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好證據,以備後患。同城調崗在不降薪不安排其他崗位的前提下單位可以做主,異地調崗必須協商一致。如果以不服從安排為由的降薪是違法勞動法的。可以撥打12333維權,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