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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椒醋

    這一章記載了孟子與弟子討論三代政權交接的合法依據問題的對話,這段對話很有意義,因為其中包含了一種帶有民主色彩的政權觀。傳說堯把天下禪讓給了舜。可是當萬章就此事向孟子詢問時,孟子卻予以否定:“天子沒有權力自作主張把天下讓給別人!”這裡其實包含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即天下並不是屬於天子個人的東西。無論是堯舜的“禪讓”還是禹啟的“世襲”,都只是一種政權交接的表面形式,這種形式本身並不決定政權交接的合法性。因為所謂“天子”其實並不是政權的所有者,而只是奉命行使政權的人。所以天子既沒有權力自作主張把政權“禪讓”給賢人,也沒有權力自作主張把政權“世襲”給兒子。

    那麼,舜得到了天下,是誰給予他的權力?孟子的回答是“天與之”。這個回答表面看來是沿襲了傳統“天命神授”的說法,目的是使管理天下的權力具有神聖性和權威性。但是孟子接下來的進一步解釋,卻賦予了“天命”、“天意”以新的意義,即“天意”其實就是“民意”,“天命”其實就是人民認可並授權。因為所謂“天與之”並不是說天有意志,天會說話,而是說天透過人事和人的行為來顯示天意的。

    孟子指出:天子可以向天推薦繼承人,但卻無法讓天一定把天下交給這個人。從前,堯把舜推薦給天,天接受了這一推薦,然後把這一推薦公佈於眾,讓老百姓來最終作出決定。最後老百姓認可了舜,所以舜才得到了天下。所以說,天雖然不說話,但卻透過老百姓的行為和意願,顯示了天意。

    所謂“天受之”、“民受之”,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孟子回答說:舜被推薦出來之後,就主持一些工作。他主持祭祀,神靈們都感到滿意,這便是“天受之”。讓他處理政務,事情辦得好,老百姓都比較滿意,都支援他,這就是“民受之”。“天受之”、“民受之”,這其實是一回事。而孟子重點強調的還是“民受之”。也即人民接受,人民授權。堯活著的時候,舜已經輔佐堯治理天下,長達二十八年之久,這不是哪一個人的意願所能做到的,而是天意、民意。堯去世之後,三年之喪的禮儀一結束,舜就跑到南河以南的深山裡躲了起來,想把天下讓給堯的兒子。可是,天下諸侯前來朝見天子,不去見堯的兒子,而跑來見舜;天下老百姓要打官司,也不找堯的兒子,卻來找舜;老百姓的歌謠裡,不是歌頌堯的兒子,而是歌頌舜。這不是天意、民意又是什麼?而所謂“天意”其實也是透過民意來體現的。孟子引用《尚書·泰誓》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意思是說:老天的眼睛,是透過老百姓的眼睛來看的;老天的耳朵,是藉助於老百姓的耳朵來聽的。這清楚地說明了“民意”與“天意”的關係:“民意”其實就是“天意”。所以可以說,天是把權力賦予了老百姓,由老百姓再把權力賦予天子。

    總之,統治天下的權力,是老百姓給予的。天子無權把天下給予別人。在孟子看來,只有獲得“民意”認可的人,才可以掌握天下政權,因為權力是屬於人民的,君主的權力最終是由人民賦予的。天子是由民眾抬舉出來的。只有得到老百姓的認可,才有資格做天子;而得到天子任命的那些人,只有資格做諸侯;得到諸侯任命的那些人,只有資格做大夫——一切的權力,追根溯源,還是來自於人民大眾。人民大眾既然能把權力給予某些人,當然也就能把權力從某些人那裡收回來。如果君主不稱職,危害了人民和國家社稷的利益,民眾就可以把他罷免掉,或是像商湯、周武王那樣,把他推翻掉。這個觀念與民主政治權力屬於人民的思想完全是相容的。遺憾的是在中國古代,人們沒有用一種制度化的民主程式將孟子的這種觀念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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