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標會這種最常見的形式為例。標會遵循著一套簡單規則:一個自然人作為會頭,出於某種目的組織起有限數量的人員(會腳)。每人每期拿出一定數額的會錢,每期透過投標由一個人得到全部當期會錢。在所有成員以輪轉方式各獲得一次集中在一起的會錢之後,即告終結。
用K表示每次投標的本金,M表示會腳的人數。在標會成立時,所有的會腳首先向會頭支付K作為參會的條件。會頭由此獲得總額為M×K的無息資金貸款。與此同時,會腳進行首次投標。願意投標的會腳根據自身的資金需求狀況和投標策略提出各自資金的借款利率。這種利率是透過獲得這筆資金的意願折扣來表示。
假設其中某個會腳M1,願意提供的折扣最大為 P1,則他將獲得其他會腳按照P1的折扣提供給他的資金,即(M-1)×(K-P1)。己中標的會腳稱為“死會腳”,他不能再參與投標。從第一次投標直至最後一次投標前(不包括最後一次)他每次必須支付K來償還這筆貸款。其他尚未中標的會腳稱為“活會腳”,有權參與以後的投標。以此類推,在第i個月,有i-1個人已經成為“死會腳”,由剩餘的M-i+1個“活會腳”進行競標。願意提供的最大折扣為Pi,中標者為Mi,獲得的資金為(i-1)×K+(M-i)×(K-Pi)。在最後一個月,只有一個人沒有獲得過資金。他獲得的資金為M×K,由會頭支付。
從標會執行機制可以看出,標會形成的利率是一個純市場化的利率,它是由參與主體透過拍賣競爭所達到的一個均衡,因而能夠及時有效地反映市場資金當時的供求狀況。當參與主體對資金的需求比較大時,所願意提供的折扣水平就比較大,此時的貸款利率也就比較高;當市場主體對資金的需求不足,大部分參與者都是資金的盈餘者時,參與者所願意提供的折扣就比較小,市場利率就比較低。當然,由於標會的參與主體數量少,容易受到一些突發事件的影響,因而利率容易波動。
民間合會的特點
對各種“會”的特點進行分析後,可以看出,投機性標會和抬會是兩種不良形式,它們的不合理性和高風險性都構成了政府對其打擊取締的理由。然而,目前普遍存在的是家戶間的標會,其特點如下:
1、入會者之間關係密切,相互間知根知底,有很強的道德約束,保證這種原始的無擔保信用關係能夠保持。相對於正規金融,這種民間信用調查資訊不對稱程度要小得多。
2、透過“會”獲取資金與向國有銀行或信用社貸款不同:一是不需抵押或經濟擔保;二是無須複雜手續;三是具有很強的互助性質。
3、以“會”進行的融資往往帶有風險投資或風險貸款性質,類似於共同創業投資基金。站在投資人或經理人身後的會腳們相當於評審決策委員會,擁有對資金的用途進行評議的權力。得款者不能僅向出資人簡單說明將資金用於生意上的週轉,而且要詳細介紹生意計劃。會中人要對他的計劃和能力進行認真的討論、評估,如認為原計劃太過冒險,可提出改進或拒絕支付。此類民間金融形式蘊含著一種民間資本理性選擇經理人和產業的內容。
4、“會”的單筆規模受自身活動方式的限制。一是民間金融活動的非機構化,資金來源受限。在每個會中,經濟實力最小的人往往構成“會”的規模的制約邊界。二是分散放貸規避風險的本能在起作用,“會”這種民間放貸形式缺乏法律保障,靠面子維持信用。某人的面子值多少錢往往有個影子價格存在,因此,會的單筆規模有種自控機制在發揮作用。
以標會這種最常見的形式為例。標會遵循著一套簡單規則:一個自然人作為會頭,出於某種目的組織起有限數量的人員(會腳)。每人每期拿出一定數額的會錢,每期透過投標由一個人得到全部當期會錢。在所有成員以輪轉方式各獲得一次集中在一起的會錢之後,即告終結。
用K表示每次投標的本金,M表示會腳的人數。在標會成立時,所有的會腳首先向會頭支付K作為參會的條件。會頭由此獲得總額為M×K的無息資金貸款。與此同時,會腳進行首次投標。願意投標的會腳根據自身的資金需求狀況和投標策略提出各自資金的借款利率。這種利率是透過獲得這筆資金的意願折扣來表示。
假設其中某個會腳M1,願意提供的折扣最大為 P1,則他將獲得其他會腳按照P1的折扣提供給他的資金,即(M-1)×(K-P1)。己中標的會腳稱為“死會腳”,他不能再參與投標。從第一次投標直至最後一次投標前(不包括最後一次)他每次必須支付K來償還這筆貸款。其他尚未中標的會腳稱為“活會腳”,有權參與以後的投標。以此類推,在第i個月,有i-1個人已經成為“死會腳”,由剩餘的M-i+1個“活會腳”進行競標。願意提供的最大折扣為Pi,中標者為Mi,獲得的資金為(i-1)×K+(M-i)×(K-Pi)。在最後一個月,只有一個人沒有獲得過資金。他獲得的資金為M×K,由會頭支付。
從標會執行機制可以看出,標會形成的利率是一個純市場化的利率,它是由參與主體透過拍賣競爭所達到的一個均衡,因而能夠及時有效地反映市場資金當時的供求狀況。當參與主體對資金的需求比較大時,所願意提供的折扣水平就比較大,此時的貸款利率也就比較高;當市場主體對資金的需求不足,大部分參與者都是資金的盈餘者時,參與者所願意提供的折扣就比較小,市場利率就比較低。當然,由於標會的參與主體數量少,容易受到一些突發事件的影響,因而利率容易波動。
民間合會的特點
對各種“會”的特點進行分析後,可以看出,投機性標會和抬會是兩種不良形式,它們的不合理性和高風險性都構成了政府對其打擊取締的理由。然而,目前普遍存在的是家戶間的標會,其特點如下:
1、入會者之間關係密切,相互間知根知底,有很強的道德約束,保證這種原始的無擔保信用關係能夠保持。相對於正規金融,這種民間信用調查資訊不對稱程度要小得多。
2、透過“會”獲取資金與向國有銀行或信用社貸款不同:一是不需抵押或經濟擔保;二是無須複雜手續;三是具有很強的互助性質。
3、以“會”進行的融資往往帶有風險投資或風險貸款性質,類似於共同創業投資基金。站在投資人或經理人身後的會腳們相當於評審決策委員會,擁有對資金的用途進行評議的權力。得款者不能僅向出資人簡單說明將資金用於生意上的週轉,而且要詳細介紹生意計劃。會中人要對他的計劃和能力進行認真的討論、評估,如認為原計劃太過冒險,可提出改進或拒絕支付。此類民間金融形式蘊含著一種民間資本理性選擇經理人和產業的內容。
4、“會”的單筆規模受自身活動方式的限制。一是民間金融活動的非機構化,資金來源受限。在每個會中,經濟實力最小的人往往構成“會”的規模的制約邊界。二是分散放貸規避風險的本能在起作用,“會”這種民間放貸形式缺乏法律保障,靠面子維持信用。某人的面子值多少錢往往有個影子價格存在,因此,會的單筆規模有種自控機制在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