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會議審議批准2020年5月20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釋出)
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政治機關,是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中央和國家機關廣大黨員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標準更高、要求更嚴,工作時間之外同樣要強化自我約束,自覺規範政治言行,切實走在前、作表率。根據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如下規定。
一、發表言論守底線。堅持政治底線不能碰、紀律紅線不能越,在工作之外的任何場合都要謹言慎行,一以貫之講政治、守紀律。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製造、傳播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準發表偏離“兩個維護”的言論,搞任何形式的“低階紅”、“高階黑”;不準利用工作中掌握的資訊散佈所謂“內部”訊息、小道訊息;不準擅自接受媒體特別是國(境)外媒體採訪。
二、網路行為須謹慎。牢記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黨紀“飛地”,必須做到網上網下同一標準、同一要求,堅決同一切違背、歪曲、否定黨的政治路線的言行作鬥爭。不準發表、轉發、點贊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或者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言論、文章、圖片、音影片等;不準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的網路論壇、群組、直播等;不準擅自瀏覽、訪問非法或者反動網站;不準在微博、微信、論壇社群等網路平臺上製造、傳播政治謠言或者其他不實資訊。
三、表裡如一見忠誠。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自覺踐行初心使命,永葆公僕本色。不準人前一套、背後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工作中表態高調、私下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說三道四,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雷言雷語”、恣意妄為,搞特殊、耍特權;不準以不在工作時間之內為由對群眾訴求不理不睬、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幹群關係。
四、參加活動講規矩。堅定政治立場,保持政治定力,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不準參加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不準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參與邪教,或者利用這些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準擅自收聽、收看國(境)外反動電臺和電視節目,攜帶、收藏反動書籍、刊物、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等。
五、社會交往有原則。堅守做人、處事、用權、交文的底線,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乾乾淨淨的政商關係,自覺淨化杜交圈、生活團、朋友圈。不準以老鄉、校友、同學、戰友或者曾在同一系統、單位工作等關係拉幫結派,私下裡互相稱兄道弟,吹吹拍拍、拉拉扯扯,摘小圈子;不準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同學會、戰友會等;不準透過組織聚餐、聯誼等活動“拜碼頭”、“搭天線”、“傍大款”,進行利益輸送或者結成利益集團。
六、嚴管嚴教正家風。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從嚴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引導他們堅決聽黨話、跟黨走,立德修身、遵紀守法、廉潔從業。不準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疏於教育管理,對其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狀況不管不問,對其錯誤言行失管失教、聽之任之;不準默許、包庇、縱容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打著中央和國家機關的旗號或者利用與本人的關係謀求特殊照顧、獲取私利。
本規定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14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會議審議批准2020年5月20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釋出)
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政治機關,是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中央和國家機關廣大黨員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標準更高、要求更嚴,工作時間之外同樣要強化自我約束,自覺規範政治言行,切實走在前、作表率。根據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如下規定。
一、發表言論守底線。堅持政治底線不能碰、紀律紅線不能越,在工作之外的任何場合都要謹言慎行,一以貫之講政治、守紀律。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製造、傳播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準發表偏離“兩個維護”的言論,搞任何形式的“低階紅”、“高階黑”;不準利用工作中掌握的資訊散佈所謂“內部”訊息、小道訊息;不準擅自接受媒體特別是國(境)外媒體採訪。
二、網路行為須謹慎。牢記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黨紀“飛地”,必須做到網上網下同一標準、同一要求,堅決同一切違背、歪曲、否定黨的政治路線的言行作鬥爭。不準發表、轉發、點贊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或者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言論、文章、圖片、音影片等;不準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的網路論壇、群組、直播等;不準擅自瀏覽、訪問非法或者反動網站;不準在微博、微信、論壇社群等網路平臺上製造、傳播政治謠言或者其他不實資訊。
三、表裡如一見忠誠。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自覺踐行初心使命,永葆公僕本色。不準人前一套、背後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工作中表態高調、私下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說三道四,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雷言雷語”、恣意妄為,搞特殊、耍特權;不準以不在工作時間之內為由對群眾訴求不理不睬、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幹群關係。
四、參加活動講規矩。堅定政治立場,保持政治定力,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不準參加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不準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參與邪教,或者利用這些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準擅自收聽、收看國(境)外反動電臺和電視節目,攜帶、收藏反動書籍、刊物、音像製品、電子讀物等。
五、社會交往有原則。堅守做人、處事、用權、交文的底線,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乾乾淨淨的政商關係,自覺淨化杜交圈、生活團、朋友圈。不準以老鄉、校友、同學、戰友或者曾在同一系統、單位工作等關係拉幫結派,私下裡互相稱兄道弟,吹吹拍拍、拉拉扯扯,摘小圈子;不準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同學會、戰友會等;不準透過組織聚餐、聯誼等活動“拜碼頭”、“搭天線”、“傍大款”,進行利益輸送或者結成利益集團。
六、嚴管嚴教正家風。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從嚴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引導他們堅決聽黨話、跟黨走,立德修身、遵紀守法、廉潔從業。不準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疏於教育管理,對其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狀況不管不問,對其錯誤言行失管失教、聽之任之;不準默許、包庇、縱容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打著中央和國家機關的旗號或者利用與本人的關係謀求特殊照顧、獲取私利。
本規定由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