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各類議事制度就是彙報國事、瞭解民情、傳達政策的重要方式。在皇權專制的封建社會,雖然名義上是皇帝一人決策,但中國自古就有反對專聽、取謀於眾的傳統,所以也有幾種重要的議事制度。最重要的兩種是“朝參”和“集議”,其中“朝參”又叫朝會,“集議”也稱“議會”,這是古代朝廷決策國家大事的議事制度。
“朝參”由皇帝親自主持,是小範圍的議事形式。人們經常在古裝劇中看到的天子高坐、臣子們在堂前跪拜並彙報各自掌管的領域的大事以及君臣之間商議事情的場景,就是“朝會”。一般在進行重要的人事任免和國家發生諸如改革、頒佈典章或者自然災害時,皇帝都會開朝會。朝堂上的空間有限,並且不是非常大範圍的會議,所以並不是所有在京的臣子都有資格參加,漢代一般三公九卿等正五品以上的國家要員參加。“朝參”實際上是一種御前會議或者內閣會議,時間不長,但相對頻繁。唐代以後,朝會被制度化,變成了早朝,基本上每日舉行,所以唐明皇后期因沉溺於後宮而被批評“從此君王不早朝”。
一年中最重要的一次朝會是新年第一天舉辦的朝會,也稱之為“大朝會”。天子接見諸侯、百官的目的是“圖天下之事”,詢問地方的治理情況,謂之“圖考績”。在周朝,諸侯需要十分詳細地彙報諸侯國內的治理情況,也稱之為“述職”。“述職”一詞自古就有,《孟子》有載:“諸侯朝天子曰述職,一不朝則貶其爵,二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六師移之。”到了秦朝,為了擴大新年的大朝會,體現皇帝臨朝時的莊嚴肅穆與盛大氣派,秦朝修建起富麗堂皇的朝前宮殿阿房宮,此後凡重大國事,如議帝號、立郡縣、車同軌、書同文等均在此朝堂前殿頒佈。
漢代的大朝會中還有一項“年終考計”制度,地方州郡的“一把手”或主要僚屬需帶上“計簿”,這類似於今天的“統計報表”,到宰相府上報年度的“地方政績”,名曰“上計”。這一“上計”,有時還由皇帝親自出馬“受計”,就是直接聽取地方官吏的彙報。此制到隋唐時稱為朝集,漢時的“上計吏”亦更名為“朝集使”。可見大朝會是一年中最為隆重的一次國家大會。
“集議”則由地位比較高的大臣主持,皇帝一般不參加。集議實際上是應皇帝的要求或者同意召開的會議,其規模可大可小,參會者的討論範圍和內容相對複雜。因為皇帝不參加,所以集議的開會氣氛比森嚴的朝會活躍得多,人人都可以暢所欲言。這也導致了議案很難一次性透過,有時還會出現“經年不決”的現象。比如西漢末年的王莽新朝,有一次集議的議題之一是討論並頒佈官員的工資制度,結果集議了好幾年,也未能拿出參會人員一致透過的意見。由於政策遲遲未能出臺,導致上至公侯、下至小吏都拿不到工資,即所謂“皆不得俸祿”,是歷史上比較少見的特殊事件。
除了“朝參”和“集議”這樣的形式外,還有一種“諫議”制度。所謂“諫”本義就是規勸君主,諫議自然就是給皇帝行為和決策提意見,專挑毛病和不足。諫議既有會議形式,也可個人約談,有時還會與集議混在一起,但與集議明顯的不同是,諫議多有“提案”。據《漢書》記載,諫議制度其實早在先秦時便出現了。秦中央設定了中大夫、太中大夫、諫議大夫、中常侍、給事中等權力大小不等的專職諫官,起初並無固定編制,多時達數十人。
西漢中早期皇帝都重視諫議制度的建設,漢武帝劉徹對諫官十分重視,出現了不少出色的諫官,其中最著名的一位是“新儒學”的代表人物董仲舒。他上交給漢武帝的提案《舉賢良對策三》,可以說是古代中國影響最大的“提案”,“提案”的中心觀點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一觀點得到了漢武帝的肯定,提案被採納,儒家地位驟升。
自古以來,各類議事制度就是彙報國事、瞭解民情、傳達政策的重要方式。在皇權專制的封建社會,雖然名義上是皇帝一人決策,但中國自古就有反對專聽、取謀於眾的傳統,所以也有幾種重要的議事制度。最重要的兩種是“朝參”和“集議”,其中“朝參”又叫朝會,“集議”也稱“議會”,這是古代朝廷決策國家大事的議事制度。
“朝參”由皇帝親自主持,是小範圍的議事形式。人們經常在古裝劇中看到的天子高坐、臣子們在堂前跪拜並彙報各自掌管的領域的大事以及君臣之間商議事情的場景,就是“朝會”。一般在進行重要的人事任免和國家發生諸如改革、頒佈典章或者自然災害時,皇帝都會開朝會。朝堂上的空間有限,並且不是非常大範圍的會議,所以並不是所有在京的臣子都有資格參加,漢代一般三公九卿等正五品以上的國家要員參加。“朝參”實際上是一種御前會議或者內閣會議,時間不長,但相對頻繁。唐代以後,朝會被制度化,變成了早朝,基本上每日舉行,所以唐明皇后期因沉溺於後宮而被批評“從此君王不早朝”。
一年中最重要的一次朝會是新年第一天舉辦的朝會,也稱之為“大朝會”。天子接見諸侯、百官的目的是“圖天下之事”,詢問地方的治理情況,謂之“圖考績”。在周朝,諸侯需要十分詳細地彙報諸侯國內的治理情況,也稱之為“述職”。“述職”一詞自古就有,《孟子》有載:“諸侯朝天子曰述職,一不朝則貶其爵,二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六師移之。”到了秦朝,為了擴大新年的大朝會,體現皇帝臨朝時的莊嚴肅穆與盛大氣派,秦朝修建起富麗堂皇的朝前宮殿阿房宮,此後凡重大國事,如議帝號、立郡縣、車同軌、書同文等均在此朝堂前殿頒佈。
漢代的大朝會中還有一項“年終考計”制度,地方州郡的“一把手”或主要僚屬需帶上“計簿”,這類似於今天的“統計報表”,到宰相府上報年度的“地方政績”,名曰“上計”。這一“上計”,有時還由皇帝親自出馬“受計”,就是直接聽取地方官吏的彙報。此制到隋唐時稱為朝集,漢時的“上計吏”亦更名為“朝集使”。可見大朝會是一年中最為隆重的一次國家大會。
“集議”則由地位比較高的大臣主持,皇帝一般不參加。集議實際上是應皇帝的要求或者同意召開的會議,其規模可大可小,參會者的討論範圍和內容相對複雜。因為皇帝不參加,所以集議的開會氣氛比森嚴的朝會活躍得多,人人都可以暢所欲言。這也導致了議案很難一次性透過,有時還會出現“經年不決”的現象。比如西漢末年的王莽新朝,有一次集議的議題之一是討論並頒佈官員的工資制度,結果集議了好幾年,也未能拿出參會人員一致透過的意見。由於政策遲遲未能出臺,導致上至公侯、下至小吏都拿不到工資,即所謂“皆不得俸祿”,是歷史上比較少見的特殊事件。
除了“朝參”和“集議”這樣的形式外,還有一種“諫議”制度。所謂“諫”本義就是規勸君主,諫議自然就是給皇帝行為和決策提意見,專挑毛病和不足。諫議既有會議形式,也可個人約談,有時還會與集議混在一起,但與集議明顯的不同是,諫議多有“提案”。據《漢書》記載,諫議制度其實早在先秦時便出現了。秦中央設定了中大夫、太中大夫、諫議大夫、中常侍、給事中等權力大小不等的專職諫官,起初並無固定編制,多時達數十人。
西漢中早期皇帝都重視諫議制度的建設,漢武帝劉徹對諫官十分重視,出現了不少出色的諫官,其中最著名的一位是“新儒學”的代表人物董仲舒。他上交給漢武帝的提案《舉賢良對策三》,可以說是古代中國影響最大的“提案”,“提案”的中心觀點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這一觀點得到了漢武帝的肯定,提案被採納,儒家地位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