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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爭取有尊嚴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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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支蓮6
首先糾正一個別字,“活的”應該是“活得”。“活”是動詞,“有尊嚴”是活著的狀態。這也說明勞動才會有尊嚴。
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人的需求是有層次的,低階到高階依次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
“有尊嚴”就是指的尊重需求,自我尊重、尊重他人、被人尊重。
所以,“讓人活得有尊嚴”,必須先自己獲得有尊嚴:
自食其力是最基本的尊嚴
不要忽略人的低層次的需求:生理需求與安全需求,這是人得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是獲得自尊的物質前提。
有目標、有追求,才有動力
在創造自己的生活的時候必須要制定人生規劃。人生規劃中最重要的是制定個人的奮鬥目標,包括物質目標、精神目標。有目標才會有動力。
目標可分為總目標與階段性目標。目標的制定要充分考量自己的能力,明年要比今年稍高一點,翹翹腳能夠得著,就剛剛好。有了目標,就要制定完成目標的方法與措施,然後一步一步地貫徹執行。當一個階段性目標的實現,就離最終的目標靠近了一步,而且激勵自己勇敢地向下一個目標進發。
與人為善,學會尊重他人
社會是一個協作的命運共同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分工,有上級、下級、同事、客戶、競爭對手,如何處理好各種關係,是你的生存能力的大檢驗。
處理好各種關係溝通的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與人為善”。與人為善固然是老調子,但確實是致勝的法寶。你只要真誠地對待別人,是能夠得到別人的真誠的回報的。
在與人交往中還要堅持一點,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失掉自我。老輩有句話“人窮志不短”,就算深處再惡劣的環境也要活得有骨氣,不要給人有看不起的機會。尊嚴何必強求?尊嚴一直都在,在你的言辭舉止裡。
題主的問題是“讓人活得有尊嚴”,這個“人”顯然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或說是脆弱群體。
不管什麼樣的社會制度都有這樣的脆弱全體:他們或是在競爭中的失敗者,比如失業者;或因身體殘疾,生活上的脆弱者;或是老而無靠,幼無所養的鰥寡孤獨者。
“天賦人權”,人權最基本的是生命權。所以作為文明社會,保障弱勢群體的生存權,維護他們的人格尊嚴是政府與社會的責任與義務。
題主說“為什麼現在不提這個了?”這是一種錯覺。
國家的“脫貧攻堅”是最大的“讓人活得有尊嚴”的工程,但有些地方弄虛作假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使家庭貧困生活保障了貧困家庭的尊嚴;
殘疾人的福利、孤兒福利、五保戶福利,保障了他們的生活與人格尊嚴;
社會保險中的《失業保險》可以使暫時失業者享受失業金,從容地、有尊嚴地尋找下一份工作。
誠然,我們的國家還不富有,社會保障的水平不能與發達國家比。但國家的財富需要大家來創造,有大家才會有小家。要使人人有尊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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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嚴需要拋棄一切去掙得,先問問自己有拋棄一切的勇氣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自由就是讓你有尊嚴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