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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茗風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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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桃源洞府
這遺屬只能母親死後才有效,方可繼承父親的遺產。母親在未死前同你爸享有夫妻共同權利,所以第一繼承人是母親,本遺屬只能口頭繼承或者母親死後遺屬繼承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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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柳依依78483812
只對屬於父親的那部分有效,屬於母親的那部分無效,如果是房子,一半屬於你父親,一半屬於母親,如果父親婚前財產,這個房子所有權是父親,婚後的也是父母各一半,屬於你父親的是你的了,屬於你母親的,你父親無權替你母親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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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追塵
法律上是有效的,屬於你父親的一半歸你弟弟,母親的一半等你母親去世後才可分割。你母親去世後,如果沒有其他第一繼承人,沒立遺囑的話。兒子將有75%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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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紙家書
題主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資訊沒有提及:房子屬於父親個人財產、還是父母共同財產。不同情況下,會有兩個結論:
如果房子屬於父母共同財產,遺囑部分無效。如果房子屬於父親個人財產,遺囑有效。但是,以上結論有一個大前提:除了上述涉及到的房產部分,遺囑本身必須要滿足有效性條件要求。
分別解釋一下:
如果房子是父母共同財產,遺囑部分無效。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只能安排屬於其個人的合法財產。
舉個例子:
房子是父母共同共有。題主父親生前訂立遺囑,把整套房子給到兒子。
房子中涉及到了母親的自有份額,相當於父親遺囑中涉及到了不屬於自己財產的部分。按照《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注意以上標粗字樣:遺囑無效部分,就題主情況,屬於處置了不屬於其個人的財產部分。那麼,對應部分的房產份額,不能按照遺囑來繼承。
因此,這種情況下的結論是——房子不能全部給到兒子:
父親在房產中的份額部分,按照遺囑執行,由兒子繼承。房產中屬於母親的份額部分,依然歸屬於母親個人,不發生繼承。如果房子是父親個人財產,遺囑有效。這種情況下,遺囑中涉及到的財產為題主父親個人合法財產,他有獨立安排的權利。
關於遺囑有效性的其他判定條件但是,僅僅財產條件滿足了,不一定意味著遺囑一定有效,還要滿足其他條件。簡單提示一下,如何滿足、如何證明等,不展開贅述:
題主父親訂立遺囑的時候,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份遺囑必須是題主父親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遺囑形式合法。“寫”的遺囑,可能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注意《民法典》中關於這兩類遺囑的要求(第一千一百三十四、一千一百三十五條)。遺囑內容表達清晰準確、沒有歧義。此外,兒子能否繼承,還要滿足一個必須條件:不能觸發喪失繼承權的行為。詳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回覆列表
只能一半有效,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他只能處理屬於他一半的財產。你要獲得全部遺產,需徵得在世母親同意。如果你有兄弟姐妹,你還得取得他們放棄繼承遺產權利的同意書。如果父親的房子是未分家的祖產,那他更無說話權了。你叔伯姑姑也有繼承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