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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149618505464

    案例:大聖建築公司以平凡建築公司的名義,與甲方流水開發公司簽訂了營銷中心的建築施工合同,合同總價1000萬。大聖公司與平凡公司掛靠協議約定,大聖公司按合同總價的4.5%支付平凡公司掛靠費(包含2%管理費、2.5%企業所得稅),相關營業稅金及附加由大聖公司自行負擔,以平凡公司名義繳納。那麼,大聖公司和平凡公司應該如何正規賬務處理呢?(不做賬啊,內帳啊之類非正規方式不考慮,非本文及本人提倡。)目前的建築市場上,對於此類掛靠的財務處理,掛靠公司不做賬務處理的居多,往往透過將發生的成本票據提供給被掛靠公司的方式,由被掛靠公司做賬務處理,被掛靠公司則根據工程進度及甲方撥款情況,再開具發票給甲方,同時又結合掛靠公司提供的票據金額,適量對掛靠公司予以進度撥款。至此,所有的票據、發票、款項都通過了負擔有法律責任和納稅義務的被掛靠公司,賬目也較為清晰。但是,依然有很多被掛靠公司也是簡單做賬,只將以自己名義開具出去的建安發票做會計處理,既不取得建築施工成本票據(不知它們的成本抵扣如何而來),又不把控工程款項關口,完全脫離這個經濟業務,將自己置身事外,一旦出現法律責任和經濟風險,這樣的被掛靠公司將會吃不了兜著走,隱患巨大。接上述案例,大聖公司和平凡公司都是正規公司,應該如何賬務處理呢?首先說被掛靠公司-平凡建築的賬務處理:1、收到甲方公司工程結算款,根據結算單、進賬單據處理借:銀行存款1000貸:工程結算10002、收到大聖公司成本票據,比如800,並撥付款項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貸:應付賬款-大聖800借:應付賬款-大聖800貸:銀行存款8003、開具建安發票1000給甲方,做收入及稅金計提借:主營業務成本800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000*3.36%=33.6貸:應交稅金-營業稅1000*3%=30貸:應交稅金-城建稅30*7%=2.1貸:其他應交款-教育附加30*3%=0.9貸: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附加30*2%=0.64、結轉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借:工程結算1000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貸: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再說掛靠公司-大聖建築的賬務處理:1、實際施工,發生建築單據成本支出,根據平凡公司簽收的成本單據移交單(掛靠公司的各種成本支出單據,須以被掛公司-平凡建築為抬頭取得,否則,被掛公司將拒絕接收。)借:應收賬款-平凡800貸:銀行存款8002、經計算,應收平凡公司工程結算款1000-(1000*4.5%+1000*3.36%)=921.4,而本公司實際發生支出為800,其差額作為應收賬款處理,貸方則作為營業收入繳納相應稅金(這就是掛靠建築的弊病)。因此,此時大聖建築應該開具建安發票121.4給平凡建築以取得該筆款項的回收,否則,平凡公司因為沒有相應成本票據將拒絕支付該筆差額。借:應收賬款-平凡121.4(=921.4-800)貸:主營業務收入121.43、收到平凡建築劃撥工程結算款921.4借:銀行存款921.4貸:應收賬款-平凡921.4從上述處理,可以看出,被掛靠公司平凡建築收取的掛靠費1000*4.5%實際是沒有單獨計稅的,實際上,這種業務相當於平凡公司的一個內部結算,大聖公司此時僅僅是平凡公司的一個內設施工隊伍,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它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當然,這是基於掛與被掛雙方的協議約定,明確了彼此的法律責任及納稅義務的。如果被掛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以及對外不負有納稅義務,則掛靠公司就是納稅義務人,那麼,被掛公司收取的掛靠費就要按服務業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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