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與親社會行為的定義
一種行為是否是利他的,依賴於助人者的意圖:一個陌生人冒著生命危險,將一個傷者從即將爆炸的大樓裡拖出來,然後沒有留下自己的姓名,消失在深夜裡,不給傷者任何回報的機會,也不會告訴任何其他人,這種行為就是利他行為。
親社會行為是一個更加廣泛的概念。它包括任何型別的幫助或想要幫助他人的行為,而不管助人者的動機是什麼。一些親善行為是非利他的。例如某人做好事,以便給朋友留下良好的印象。這個人就並不是在做一件利他的行為。親社會行為是一個連續體,從最無私的利他行為,到完全被自己利益驅動的助人行為。
親社會行為受到人際關係型別的影響。研究發現,大學生更可能給自己的朋友而非陌生人以實質性和情感性的幫助。大多數情況下,對於他人的幫助是對朋友和親戚的幫助。僅有少量的幫助是指向完全陌生的人。給予陌生人的幫助通常是偶然性的,自然發生的,例如,給某人指路、幫一個人時掉落的東西、在公共汽車上讓座。相反,大多數對熟人的幫助都是有計劃的,例如探望生病的朋友。
12.2 助人行為的理論觀點
一、決策理論
當一個人決定為他人提供幫助並付諸行動時,幫助行為就發生了。在任何具體的情境中給予幫助的決定,都包含了複雜的社會認知和理性決策過程。一個人必須首先注意到有事情發生,並且決定是否需要提供幫助,如果需要提供幫助,這個人就需要決定自己個人的責任範圍,第3步這個人要評估給予幫助和不給予幫助的成本和收益,最後,這個人必須決定什麼樣的幫助是需要的,以及怎樣提供幫助。
1、知覺到需要
任何親社會行為的第1步,關鍵是注意到有事情發生,並且決定是否需要幫助。有時需要很明確:一個兒童在踢足球時將頭弄傷,需要緊急送往醫院包紮,但在一些情境中,例如深夜聽到尖叫,這種情況是很難決定的。
對於情境的解釋或定義,對於我們是否會提供幫助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對於一個打架情境,人們的反應是相當有差別的,這依賴於人們知覺到的情境是一對戀人在吵架還是兩個陌生人之間打架。
在真實生活的爭吵中,如果爭吵者之間的關係不明確,旁觀者可能會假設是一對戀人在吵架,由此做出不干預的決定。儘管這個結果不是很好,但它意味著缺乏幫助,是由於對情境的誤解,而非不願意提供幫助。
2、個人責任
決定住人的第2步是考慮個人的責任。當人們感覺到他們存在個人責任時,他們很顯然的更可能提供幫助。
另一個影響責任知覺的因素是能力。如果我們有能力提供有效的幫助,我們就會感到更多的責任。
3、權衡成本與收益
決策觀點認為,人們會考慮到一種特定行為潛在的所得和損失,如果一個人幫助他人的收益(所得減去成本)大於不幫助的收益,他就會表現出親社會行為。
有時幫助他人相對容易,有時幫助行為需要在時間,精力和其他方面付出相當的成本。成本部分的依賴於你是否知覺到:對你自身安全的可能威脅。需要幫助的人看起來值得尊敬嗎?或者是否有可能你會被搶劫?知覺倒的成本越高,越少可能給予幫助。給予幫助的收益也會影響我們的決策。得到的收益越多,就越可能給予幫助。被幫助者越值得幫助,助人者越有能力提供幫助,給予幫助後的感覺就越好。
對不給予幫助,後果的考慮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可能的成本。沒有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可能會使你感到愧疚。其他人可能看到你沒有提供幫助,對你形成不好的印象。你可能會有一個普遍性的價值觀念:在自己能夠提供幫助的情況下應當給予幫助。因此當你沒有幫助他認識,你沒能達到自己的道德標準。對這些問題的考慮會影響到你是否提供幫助。
利他與親社會行為的定義
一種行為是否是利他的,依賴於助人者的意圖:一個陌生人冒著生命危險,將一個傷者從即將爆炸的大樓裡拖出來,然後沒有留下自己的姓名,消失在深夜裡,不給傷者任何回報的機會,也不會告訴任何其他人,這種行為就是利他行為。
親社會行為是一個更加廣泛的概念。它包括任何型別的幫助或想要幫助他人的行為,而不管助人者的動機是什麼。一些親善行為是非利他的。例如某人做好事,以便給朋友留下良好的印象。這個人就並不是在做一件利他的行為。親社會行為是一個連續體,從最無私的利他行為,到完全被自己利益驅動的助人行為。
親社會行為受到人際關係型別的影響。研究發現,大學生更可能給自己的朋友而非陌生人以實質性和情感性的幫助。大多數情況下,對於他人的幫助是對朋友和親戚的幫助。僅有少量的幫助是指向完全陌生的人。給予陌生人的幫助通常是偶然性的,自然發生的,例如,給某人指路、幫一個人時掉落的東西、在公共汽車上讓座。相反,大多數對熟人的幫助都是有計劃的,例如探望生病的朋友。
12.2 助人行為的理論觀點
一、決策理論
當一個人決定為他人提供幫助並付諸行動時,幫助行為就發生了。在任何具體的情境中給予幫助的決定,都包含了複雜的社會認知和理性決策過程。一個人必須首先注意到有事情發生,並且決定是否需要提供幫助,如果需要提供幫助,這個人就需要決定自己個人的責任範圍,第3步這個人要評估給予幫助和不給予幫助的成本和收益,最後,這個人必須決定什麼樣的幫助是需要的,以及怎樣提供幫助。
1、知覺到需要
任何親社會行為的第1步,關鍵是注意到有事情發生,並且決定是否需要幫助。有時需要很明確:一個兒童在踢足球時將頭弄傷,需要緊急送往醫院包紮,但在一些情境中,例如深夜聽到尖叫,這種情況是很難決定的。
對於情境的解釋或定義,對於我們是否會提供幫助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對於一個打架情境,人們的反應是相當有差別的,這依賴於人們知覺到的情境是一對戀人在吵架還是兩個陌生人之間打架。
在真實生活的爭吵中,如果爭吵者之間的關係不明確,旁觀者可能會假設是一對戀人在吵架,由此做出不干預的決定。儘管這個結果不是很好,但它意味著缺乏幫助,是由於對情境的誤解,而非不願意提供幫助。
2、個人責任
決定住人的第2步是考慮個人的責任。當人們感覺到他們存在個人責任時,他們很顯然的更可能提供幫助。
另一個影響責任知覺的因素是能力。如果我們有能力提供有效的幫助,我們就會感到更多的責任。
3、權衡成本與收益
決策觀點認為,人們會考慮到一種特定行為潛在的所得和損失,如果一個人幫助他人的收益(所得減去成本)大於不幫助的收益,他就會表現出親社會行為。
有時幫助他人相對容易,有時幫助行為需要在時間,精力和其他方面付出相當的成本。成本部分的依賴於你是否知覺到:對你自身安全的可能威脅。需要幫助的人看起來值得尊敬嗎?或者是否有可能你會被搶劫?知覺倒的成本越高,越少可能給予幫助。給予幫助的收益也會影響我們的決策。得到的收益越多,就越可能給予幫助。被幫助者越值得幫助,助人者越有能力提供幫助,給予幫助後的感覺就越好。
對不給予幫助,後果的考慮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可能的成本。沒有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可能會使你感到愧疚。其他人可能看到你沒有提供幫助,對你形成不好的印象。你可能會有一個普遍性的價值觀念:在自己能夠提供幫助的情況下應當給予幫助。因此當你沒有幫助他認識,你沒能達到自己的道德標準。對這些問題的考慮會影響到你是否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