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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荊山一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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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生活的正
宣教和訓教一直是學校教育學生的主要方式,對犯錯誤的學生先給其講道理進行思想教育,對於不服管教的進行一定的訓誡,也是控制學生當時錯誤思想與行為的簡單辦法,個人觀點,適當的懲戒還是必要的,學校是教育學生為祖國培養人才的地方,學生處在生長髮育成長階段,犯錯誤,進行一定的懲戒,使他們警醒,讓他們從小立下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觀念。增強他們的責任意識。但是,近年來,由於好多家庭只是一個孩子,姥姥疼,爺爺愛,爸媽慣,孩子從小就嬌生慣養,更為甚者,少數打爺爺,罵奶奶,頂撞父母,要挾父母,從小他們就覺得,他是皇帝,形成自私的心裡,一切以他為中心,說不得吵不得,更打不得,說一句就受不了,要這要那,甚至要離家出走,打一下,更了不得,在他們心裡,不愛他了,不理家長,向其他小夥伴訴苦,有的能幹出極端的事,上學了,這種心裡和想法也帶到學校,老師批評一句都不行,跟老師頂,更不要說懲戒了,要是懲戒了,告訴家長,家長心疼孩子,來學校找老師,更有的家長,偏聽孩子的話,不問青紅皂白,到學校找老師,校領導,甚至找教育的領導鬧,攤事的老師被批評,被停課,有時可能是老師處理問題的方式欠妥,那更了不得,一棍子打死,輿論四起,群而攻之,為此老師也承受很大壓力,因比老師起初是不敢管,時間長了,會變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不想管了,明哲保身,學會保護自己了,再給他懲戒權就不想用了,其實不是好事,這樣會會失去老師的責任心,把一個教育者自降為教書匠,上好課就好,而忽略了學校教育德育為首的原則,成不成才,先成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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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常常學
懲戒權雖然交還了,但實施細則還未正式出臺,很容易混淆懲戒與懲罰變相體罰的界限,一不小心越界又怎麼辦,家長有意見又怎麼辦等問題未真正解決,教師敢使用懲戒權嗎?還是把各種界線釐清才使用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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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默默花開
現在這個社會,相信很多老師對於懲戒學生都避而不談,原因很簡單,惹不起呀。
特別是在城區,我有很多同學都在城區工作,和他們每當聊到這個話題,用農村的話來說,就是一肚子的苦水,找不到地方吐。有幾種現象不及時處理好,大問題就來了,一是老師懲罰學生過了,二是學生與學生髮生衝突,老師沒有及時處理好,不處理好,到頭來就是麻煩事。
當然了在農村這些情況稍微輕一些。老師懲戒學生,家長找老師,找學校校長的也是存在的問題,其實這些問題時時刻刻都存在著風險,需要我們的老師適當運用你的懲戒權,就因為會出現很多無法控制的風險,最後還得自己承擔,所以無論什麼紅頭形式的檔案出臺,如果沒有形成全社會的高度共識,這個檔案僅僅只是給老師用的,可能會讓很多老師不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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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康3446
只有絕大多數教師能接受,法規才有效果。一一一一,九姝,不要誤讀,誤解,
再有兩個多月,快一年了,要想離開你,早就離開你了。放心吧,九姝,我不會對你,不真誠。有一首歌叫:老地方的雨",就是我新年獻給你的祝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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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題主是現職教師,應當很清楚,截止目前教育懲戒權實施細則還仍然在徵求意見,離“來了”還有一段距離。如果教師對其他法律法規法盲還叫隔行(按道理也不應該),對教育法規都如此懵懂,就有點特別不應該了。至於說教師不願意接受教育部制定的細則,我不瞭解有多少教師有這種想法。我想,大多數教師應該還是歡迎的,畢竟有了一個明確的法規,明確教師可以實施哪些懲戒,怎麼實施,對誰實施,明確實施規定的懲戒的法律責任和紀律責任。有了標準比沒有標準好,有所遵循,不要爭執。但是,對於不斷對學生喊殺喊打的教師來說,實施細則絕對滿足不了他們的期望。實施細則不僅沒有讓他們可以任意打罵學生,反而更加明確不得毆打學生,相對的講,權力沒有擴大反而縮小了,甚至還有了審批監督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