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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萬經紀人養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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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過去即歷史
嚴嵩之子嚴世藩在嚴嵩晚年代行內閣首輔職權,貪汙受賄、賣官鬻爵、結黨營私、打擊異己,總之喪盡天良的事快乾完了;但唯獨通倭一事查無實證,刑部等部門審出的結果中也沒有通敵一說,是徐階出於鬥爭需要,要嚴嵩 嚴世藩沒有翻身的可能,給嚴世藩安上了通倭的罪名,也正是這個莫須有的罪名,嘉靖對嚴世藩動了殺心,嚴家徹底無翻身希望。嚴世藩該死,但不應死於通倭,因為沒有證據說嚴世藩通倭。是徐階用不光彩的手段搞死了嚴世藩。
如果只問結果嚴世藩死的好,如果追究過程他冤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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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觀粉碎機
嚴世蕃之死,是他身為嚴嵩之子的不得不死,更是許多人對他的死求之不得。
先不談嚴家父子兩個貪贓枉法,權傾朝野這種官話,自古以來在對待這種一朝之相的時候,從來就不會因為這個“丞相”貪幾個錢,冤死幾個人而治罪或者身敗名裂。正如《大明王朝1566》中嘉靖帝說的,“嚴家貪三,給國庫七,我無所謂;嚴家貪四,給國庫六,我也還能忍”。
換句話說,在普世價值中嚴家父子那些做了不道德的事所犯的罪,從來就不是死罪,而嚴世蕃之所以最後被殺,是因為他爹黨爭失敗,自己算是贈品吧。
這裡有個細節,當初嚴嵩倒臺,嚴世蕃被御史彈劾,其中勝利者新一任首輔徐階,就對怎麼定罪殺嚴世蕃費盡心思,最後定了三條罪狀:
一:勾結倭寇羅文龍,聚集海匪。
二:訓練私人武裝,準備謀反。
三:買了塊地,地裡有龍氣。
是不是覺得這三條罪狀耳熟能詳,是的,一般黨爭失敗或者被皇帝奪權的大臣被殺,用的都是類似的罪名,在歷史中已經被演繹過無數次了,殺韓信、藍玉案、鰲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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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春秋網
嚴世蕃是個大奸臣,死有餘辜。但他的罪名與事實不符,如果從他的罪名看,他是冤枉的。
嚴世蕃是明朝大奸臣嚴嵩之子,這一對可說是父子奸臣。他們生活在明朝嘉靖年間。嚴嵩是嘉靖皇帝的內閣首輔,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嚴世蕃並不是考中進士狀元的當官,而是靠有個當官的爸爸飛黃騰達,累遷至尚寶司少卿和工部左侍郎,嚴世蕃的官做得並不是多大,但因為有個當首輔的爹,壞事做絕。他有三件事可做:第一件,踹摸聖意,拍皇帝的馬屁,贏得皇帝喜歡。這個嚴世蕃有專長,號稱嘉靖朝第一鬼才;第二件,大肆斂財,借官生財,父子二人把持朝政,誰想升官以送錢多少為準。
到了什麼程度呢,連未來的皇帝裕王朱載垕發歲賜,嚴世蕃都收了他一千五百兩銀子的賄賂;第三件,排除異己,誰敢跟嚴氏父子做對,想辦法除掉。沈煉、楊繼盛二位忠臣就是因為彈劾嚴家父子,雙雙被害。所以說,嚴家父子無論怎麼死,都是死有餘辜的。但嚴世蕃並沒有死在彈劾在貪贓枉法上,而是死在“犯上”、“通倭”罪名上。為什麼要羅織這樣的罪名處死嚴世蕃呢,原來,這是聰明的大臣徐階的主意。因為嚴世蕃害死沈煉、楊繼盛,是嘉靖皇帝下的旨,而嘉靖皇帝剛愎自用,如果用這個罪名,很可能使嚴世蕃擺脫罪名,將害死忠臣之名轉嫁到皇帝身上,所以為了達到目的,徐階選擇用“犯上”、“通倭”這樣的罪名,這是嘉靖皇帝最恨的罪名,如果犯了,非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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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世蕃受父親庇佑,自己又很會溜鬚拍馬,因此步步高昇。他跟他父親把持朝政,欺上瞞下,買賣官爵。收邊將賄賂,邊防鬆弛。儘管屢次被彈劾,但是每次都被他矇混過關。彈劾他的人反被他們父子所害。不過,多行不義必自斃,後來,他又被御史彈劾,這次再也沒有那麼好運了,終究被斬。可謂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以史為鑑,其實我們可以發現,不管是嚴世蕃還是和珅,他們雖然說貪了很多錢,其實不過是成了金錢的奴隸,最後不但人財兩空而且終將遺臭萬年。又何必呢?身居高位,吃穿不愁,為老百姓謀福利,老百姓能虧待他們嗎?希望現在的為官者也能以史為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