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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千招百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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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見著
據說清朝宮廷裡有個規矩,所有的菜皇帝只能吃一口。如果喜歡,吃第二口,那麼這道菜在幾個月內就不會再上餐桌。如果皇帝吃了第三口,那麼這道菜就不會與皇帝再見面了。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怕有人知道皇帝愛吃這道菜而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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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斌格謙
對為官者而言,畸形的愛好,無異於毒藥。愛好越多、越廣、越痴,在窺伺者眼中,其暴露出的“死穴”也就越多,給人的可乘之機也就越大。因此,領導幹部應謹“愛”慎“好”,常把“公”字作為遏制慾望之門的“鐵將軍”。
清朝皇帝吃飯時有個“吃菜不許過三匙”的規矩,無論什麼菜,都不能連吃三口,吃過三口的菜會被立即撤下。因為,不論皇上愛吃不愛吃,都不能讓外人知道。一是怕有人投毒,更主要的是為避免有人投皇帝之所好,藉此邀寵。
清朝的這條規矩,不知是否真實存在,但其用心可謂良苦泱泱中華的歷史長河裡,不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反面例子。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齊桓公好服紫,華人服飾盡為紫;鄒君好服長纓,大臣侍從旋即響應。上好之,下趨之,且趨之不已,自古至今皆是如此。因此,“吃菜不許過三匙”的典故,當下仍值得我們細細品味。
興趣愛好,人皆有之,領導幹部亦不例外英國前首相丘吉爾說,為了得到真正的快樂,避免煩惱和腦力的過度緊張,我們都應該有一些嗜好。健康高雅的興趣愛好是豐富生活的“調味料”,不僅能修身養性、陶冶情操,更能開闊視野、激發靈感,對個人和社會的發展都不無裨益。然而,凡事皆有度,尤其對為官者而言,畸形的愛好,無異於毒藥。一旦愛好變為痴迷,甚至上癮無法自拔,就容易出現玩物喪志、因“好”致“害”的情況。
翻閱史書,不少為“浮雲”遮望眼的王侯將相,痴迷愛好,將自己的軟肋暴露於權力“掮客”們的面前齊桓公妒而好內,豎刁便自宮以治內;又好味,易牙便蒸其子首而進之。不料愛好變成陷阱,到頭來被兩人牢牢“套”住,最終落個“身死不葬,蟲流出戶”的下場。燕王子噲喜歡賢名,慕堯舜禪讓故事,豈料子之假託賢明,明不受國卻暗篡君位,子噲終而死於戰亂。吳王夫差好美色,勾踐投其所好派送西施,以喪其志,夫差果然取敗姑蘇、自刎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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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代皇帝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曾回憶道:“這些菜餚經過種種手續擺上來之後,除了表示排場之外,並無任何用處。它之所以能夠在一聲傳膳令下,迅速被擺在桌子上,是因為御膳房早在半天之前或一天以前就已做好,煨在火上等候著的……我每餐實際上吃的是太后送的菜餚,太后死後由四位太妃接著送,因為太后或太妃們都有各有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階廚師,做的菜餚味美可口,每餐總有二十來樣,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御膳房做的都遠遠地擺在一邊,不過做個樣子而已。”他還把皇帝用膳歸結為四句話:“華而不實,費而不惠,營而不養,淡而無味。”無論哪道菜,即使它再可口,皇帝都不能連吃三口,這是老祖宗傳下來的家規,叫作“吃菜不許過三匙”。
因為皇帝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是絕對不能讓外人知道的,一來怕有人在膳食上打主意,投毒謀害皇帝;二來也是不想傳出宮後有人假借御膳之名,招搖撞騙。站立在皇帝身後的四名太監便是專門執行家規的,即便是皇帝,也得遵循老祖宗定的規矩。
皇帝用眼睛看哪個菜,侍膳太監便將那個菜朝皇帝身邊挪近一點,然後用羹匙舀進布碟裡。假如皇帝吃後說了句“這個菜不錯”或是讚許點頭,傳膳太監就再替皇帝舀一次,同時將這個菜朝後面退,不能再舀第三次。如果連舀三次連吃三口,那四個太監中為首的一個就會叫一聲:“撤”其餘太監便將這個菜撤下去,而且此後十天半月就不會再見到這個菜了。宮中把這個規矩稱作“傳膳不勸膳”。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