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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百家法律

    安德森說:律師營銷,是一種有組織的宣傳,以便直接或者間接地幫助銷售法律服務,其目的是說服需要法律服務的個人和機構組織選擇法律服務的提供者。財富是成功的一個代表元素,筆者認為財富來自於認識你的人和你認識的人。所以賺取財富就是要增加認識你的人和增加你認識的人。兩個方面缺一不可,方可成功。

    拓展案源的方式

    1. 媒體營銷(電視,電臺,報紙,網路)

    a) 電視:現在很多律師都熱衷於各電視臺的法律欄目嘉賓,比如法律講堂,律師說法,有法大家幫等,如果大家有這 樣的機會,可以參與一下,只是電視欄目涉及的案例基本都是家長裡短,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不過據瞭解北京易行律師是說我的法律進行時對案源還是非常有幫助的。只是目前電視媒體的受眾越來越低端化,收視率因為網路的迅速發展逐漸下降。

    b) 電臺:很多律師做客電臺接聽聽眾熱線,與電視相比電臺的受眾基本是計程車司機與老人。侷限性更大一些。

    c) 報紙:我很欣賞每日清晨看讀報的人,只是3年前還可以隨處可見,現在卻越來越少。

    d) 網路:隨著網際網路的飛速發展,手機使用者幾乎人手一部,網路無疑成為現在人們獲取知識,拓展視野的必備平臺。 正因為如此,也相繼誕生了新浪,網易,這樣的綜合門戶,放心醫苑等醫療專業門戶,天涯,貓撲等論壇社群平臺,開心,人人等dns社群,拉手,美團等團購網站,世紀佳緣,百合網等婚戀中心,當然也誕生了華律網等法律門戶。越來越多的法律需求者透過網路尋求法律幫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思維方式也逐漸深入人心。法律網站從2002年開始誕生,至今10年光陰,並且發展順利,就足可以證明有他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事實也證明此種方式是律師提高知名度和案源的最行之有效的,投資最少,見效就快的方式。之所以能取得這樣理想的效果,也許就是他本身的特點決定的。

    針對性強:凡是來到法律網站的網友99%都是帶著問題來的,有的可能形成案件,有的可能只是簡單諮詢,但是能夠讓這些有法律問題的當事人認識你,找到你確實別的平臺做不到的。

    門檻較低:大部分網站只要拿到執業資格證,沒有不良記錄的律師均可以加入。尤其年輕律師人脈關係較窄,社會資源少,經驗欠缺,無疑網路是一種簡單快捷的方式,既能積累法律常識,又可以建立人脈關係網路,同時解決自己沒有案源的窘境。

    持續性強:網路存在,資訊就在,24小時全天候宣傳,隨時隨地可以找到。

    形式多樣:頁面廣告,軟文營銷,部落格營銷,微博營銷,論壇貼吧等等。

    當然很多律師會覺得網路諮詢較多,較雜,案源質量不高,任何一種形式的宣傳都會有他固有的弊端,沒有十全十美的形式,所以我們需要的就是尋找相對更適合自己的方式。

    然而並不是每位律師做了網路營銷都是行之有效的,有的律師見效快一些,有的律師見效慢一些,有的律師效果非常好,有的律師效果一般,有的律師沒有效果,其實大家可能心裡上的效果都定義為收到案源,並且個別律師對於網路推廣的期望值較高,比如投資2000,收入10萬效果才可以,否則就稱之為效果不好。然而作為一個平臺,事實上法律網站其實就是一箇中介的作用,能夠做到的就是將法律需求者帶到您的面前,至於能否接洽成功,是受多方面因素所有影響的。然而根據多年的律師網路營銷經驗,希望律師迎合網路的特性,當事人的心理,使用正確的方式方法,選擇適合自己的平臺,效果才會得以保證。

    2. 事件營銷

    律師不僅要做得好,還要包裝的好,對自己的專業要包裝,對自己的形象要包裝,對自己的語言要包裝,對自己的行為要包裝。眼光決定律師成敗,順潮流者昌,逆潮流者亡“願意的人,潮流領著走;不願意的人,潮流牽著走”。

    任何一種拓展案源的方式,都可以帶來可觀的案源。最最重要的是堅持,簡單的招式發揮到極致就是絕招。 最後祝願您在新的一年,大展宏圖,案源廣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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