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場指揮能力是指各級指揮人員根據災害現場情況,在掌握現場災情資訊, 充分運用自己所掌握的消防業務理論知識和臨場經驗以及對所屬參戰部隊人員和裝備器材熟悉程度,綜合思維而作出各種作戰行動決策的能力。它是指揮員整體專業素質的具體體現。一個大的火災現場,一個棘手的災害事故現場,渴求的是能有一個臨場指揮能力高的指揮員。那麼,如何提高指揮員臨場指揮能力?筆者認為,要經過四個環節的重點強化和昇華,也可以說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才能有效提高指揮員的臨場指揮能力。
第一個環節是強化理論的掌握。強化理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種強化理論的過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自我加強理論學習,即自學。它是理論掌握的主要途徑和方法, 這一點很重要。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加強自我學習,才不會被這個時代所淘汰。
二是集中一定時間內搞崗位培訓。這是增長理論知識的另一個有效途徑和提高崗位能力的重要平臺。理論知識掌握的程度直接關係到滅火救援工作的能力,因此,在平時加強對理論知識學習的基礎上,集中一段時間的理論培訓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支隊可以每個季度組織全市滅火救援指揮員進行一到兩天的集中學習,每月進行一次考試,這樣做不僅能夠加強互相之間的交流,進一步提高對知識的掌握,還可以從一定的程度上提高對理論知識的重視程度。
三是借鑑經驗理論的學習。從事指揮崗位,光學書本上的理論和搞集中培訓是滿足不了臨場指揮能力要求的,我們還要從國內外的火災及搶險事故案例中汲取別人臨場指揮方面教訓,把人家指揮方面好的經驗和做法實施“拿來主義”,以便日後遇類似的現場能作一個借鑑和啟發,但不是生搬硬套。
業務理論學習是為實戰而準備的,有了強化理論的過程,還必須時刻體現出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這樣方可達到提高指揮員滅火指揮能力所要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第二個環節是強化對器材裝備的熟悉操作。如果指揮員不懂得所屬部隊裝配的各類器材裝備的效能和操作運用,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此,指揮員要在理論不斷掌握的基礎上,不斷掌握昇華的過程中,要結合裝備對人的素質要求,著力加強對器材操作能力的培養,可採用“集中培訓,交流互助,普遍提高”的方式,引導對器材的效能、作用進行熟悉,反覆訓練,以達到懂器材效能、會操作運用、會根據運用物件靈活應變的目的。只有指揮員懂各種器材裝備的操作運用,才能在火場和災害現場作出選擇所用器材的第一判斷,才能指揮單兵單(班)組在第一時間開展有效的裝備技術作戰行動。
第三個環節是強化戰術指揮訓練。指揮員要結合指揮物件特點和裝備實力,開展各類車操和各類蘊含簡單常用戰術的班組協同作戰的指揮訓練。指揮員根據部隊所擁有的車輛裝備條件,可以假設一些困難和障礙為提高選擇使用器材裝備和戰術的準確性;也可以依託模擬訓練設施來進行這項指揮訓練工作,由簡到繁,從一般戰術到複合戰術,循序漸進,不斷提高指揮員臨場戰術指揮的嫻熟程度, 不斷提高中隊指揮員指揮班(組)開展戰術作戰行動的能力,達到遊刃有餘、指揮若定的目的。
第四個環節是強化六熟悉和重點單位演練的指揮訓練。指揮員結合轄區情況,在大力開展六熟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轄區火災的特點規律和發生重特大火災的可能性方向的預測、評估,有的放矢地對高層、地下、石油化工、人員密集場所等轄區重點消防保衛單位指揮部隊進行演練,不斷加大所屬部隊對移動裝備和內部固定消防設施運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固移結合的功效,實現人與固移裝備的最佳結合,把前面三個環節的指揮能力在這裡發揮出來和表現出來。
當然, 提高臨場指揮能力的途徑和方法很多,但都需要一個過程,需要一個能力的積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達到和提高的。以上談到的提高指揮員臨場指揮能力四個環節不是獨立的,而是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相互影響制約的。只有在每一個環節上下一番功夫,在每一個環節上的能力積累達到一定的量,才能產生質變,臨場指揮能力才能在無形之中不斷得到提高和昇華。
臨場指揮能力是指各級指揮人員根據災害現場情況,在掌握現場災情資訊, 充分運用自己所掌握的消防業務理論知識和臨場經驗以及對所屬參戰部隊人員和裝備器材熟悉程度,綜合思維而作出各種作戰行動決策的能力。它是指揮員整體專業素質的具體體現。一個大的火災現場,一個棘手的災害事故現場,渴求的是能有一個臨場指揮能力高的指揮員。那麼,如何提高指揮員臨場指揮能力?筆者認為,要經過四個環節的重點強化和昇華,也可以說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才能有效提高指揮員的臨場指揮能力。
第一個環節是強化理論的掌握。強化理論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種強化理論的過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自我加強理論學習,即自學。它是理論掌握的主要途徑和方法, 這一點很重要。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加強自我學習,才不會被這個時代所淘汰。
二是集中一定時間內搞崗位培訓。這是增長理論知識的另一個有效途徑和提高崗位能力的重要平臺。理論知識掌握的程度直接關係到滅火救援工作的能力,因此,在平時加強對理論知識學習的基礎上,集中一段時間的理論培訓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支隊可以每個季度組織全市滅火救援指揮員進行一到兩天的集中學習,每月進行一次考試,這樣做不僅能夠加強互相之間的交流,進一步提高對知識的掌握,還可以從一定的程度上提高對理論知識的重視程度。
三是借鑑經驗理論的學習。從事指揮崗位,光學書本上的理論和搞集中培訓是滿足不了臨場指揮能力要求的,我們還要從國內外的火災及搶險事故案例中汲取別人臨場指揮方面教訓,把人家指揮方面好的經驗和做法實施“拿來主義”,以便日後遇類似的現場能作一個借鑑和啟發,但不是生搬硬套。
業務理論學習是為實戰而準備的,有了強化理論的過程,還必須時刻體現出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這樣方可達到提高指揮員滅火指揮能力所要預期的效果和目的。
第二個環節是強化對器材裝備的熟悉操作。如果指揮員不懂得所屬部隊裝配的各類器材裝備的效能和操作運用,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此,指揮員要在理論不斷掌握的基礎上,不斷掌握昇華的過程中,要結合裝備對人的素質要求,著力加強對器材操作能力的培養,可採用“集中培訓,交流互助,普遍提高”的方式,引導對器材的效能、作用進行熟悉,反覆訓練,以達到懂器材效能、會操作運用、會根據運用物件靈活應變的目的。只有指揮員懂各種器材裝備的操作運用,才能在火場和災害現場作出選擇所用器材的第一判斷,才能指揮單兵單(班)組在第一時間開展有效的裝備技術作戰行動。
第三個環節是強化戰術指揮訓練。指揮員要結合指揮物件特點和裝備實力,開展各類車操和各類蘊含簡單常用戰術的班組協同作戰的指揮訓練。指揮員根據部隊所擁有的車輛裝備條件,可以假設一些困難和障礙為提高選擇使用器材裝備和戰術的準確性;也可以依託模擬訓練設施來進行這項指揮訓練工作,由簡到繁,從一般戰術到複合戰術,循序漸進,不斷提高指揮員臨場戰術指揮的嫻熟程度, 不斷提高中隊指揮員指揮班(組)開展戰術作戰行動的能力,達到遊刃有餘、指揮若定的目的。
第四個環節是強化六熟悉和重點單位演練的指揮訓練。指揮員結合轄區情況,在大力開展六熟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轄區火災的特點規律和發生重特大火災的可能性方向的預測、評估,有的放矢地對高層、地下、石油化工、人員密集場所等轄區重點消防保衛單位指揮部隊進行演練,不斷加大所屬部隊對移動裝備和內部固定消防設施運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固移結合的功效,實現人與固移裝備的最佳結合,把前面三個環節的指揮能力在這裡發揮出來和表現出來。
當然, 提高臨場指揮能力的途徑和方法很多,但都需要一個過程,需要一個能力的積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達到和提高的。以上談到的提高指揮員臨場指揮能力四個環節不是獨立的,而是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相互影響制約的。只有在每一個環節上下一番功夫,在每一個環節上的能力積累達到一定的量,才能產生質變,臨場指揮能力才能在無形之中不斷得到提高和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