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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德巴赫猜想(Goldbach Conjecture)

    公元1742年6月7日德國的業餘數學家哥德巴赫(Goldbach)寫信給當時的大數學家尤拉(Euler),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 任何一個n ?6之偶數,都可以表示成兩個奇質數之和。

    (b) 任何一個n ?9之奇數,都可以表示成三個奇質數之和。

    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從費馬提出這個猜想至今,許多數學家都不斷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沒有成功。當然曾經有人作了些具體的驗證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

    16 = 5 + 11, 18 = 5 + 13, . . . . 等等。

    有人對33×108以內且大過6之偶數一一進行驗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驗格的數學證明尚待數學家的努力。目前最佳的結果是中國數學家陳景潤於1966年證明的,稱為陳氏定理(Chen‘s Theorem) ?“任何充份大的偶數都是一個質數與一個自然數之和,而後者僅僅是兩個質數的乘積。” 通常都簡稱這個結果為大偶數可表示為 “1 + 2 ”的形式。

    公元1742年6月7日德國的業餘數學家哥德巴赫(Goldbach)寫信給當時的大數學家尤拉(Euler),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 任何一個n ?6之偶數,都可以表示成兩個奇質數之和。

    (b) 任何一個n ?9之奇數,都可以表示成三個奇質數之和。

    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從費馬提出這個猜想至今,許多數學家都不斷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沒有成功。當然曾經有人作了些具體的驗證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

    16 = 5 + 11, 18 = 5 + 13, . . . . 等等。

    有人對33×108以內且大過6之偶數一一進行驗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驗格的數學證明尚待數學家的努力。目前最佳的結果是中國數學家陳景潤於1966年證明的,稱為陳氏定理(Chen‘s Theorem) ?“任何充份大的偶數都是一個質數與一個自然數之和,而後者僅僅是兩個質數的乘積。” 通常都簡稱這個結果為大偶數可表示為 “1 + 2 ”的形式。

    在陳景潤之前,關於偶數可表示為 s個質數的乘積 與t個質數的乘積之和(簡稱 “s + t ”問題)之進展情況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Brun)證明了 “9 + 9 ”。

    1924年,德國的拉特馬赫(Rademacher)證明了 “7 + 7 ”。

    1932年,英國的埃斯特曼(Estermann)證明了 “6 + 6 ”。

    1937年,義大利的蕾西(Ricei)先後證明了 “5 + 7 ”, “4 + 9 ”, “3 + 15 ”和“2 + 366 ”。

    1938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證明了 “5 + 5 ”。

    1940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證明了 “4 + 4 ”。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Renyi)證明了 “1 + c ”,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 數。

    1956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 “3 + 4 ”。

    1957年,中國的王元先後證明了 “3 + 3 ”和 “2 + 3 ”。

    1962年,中國的潘承洞和蘇聯的巴爾巴恩(BapoaH)證明了 “1 + 5 ”,

    中國的王元證明了 “1 + 4 ”。

    1965年,蘇聯的布赫 夕太勃(Byxwrao)和小維諾格拉多夫(BHHopappB),及 義大利的朋比利(Bombieri)證明了 “1 + 3 ”。

    1966年,中國的陳景潤證明了 “1 + 2 ”。

    最終會由誰攻克 “1 + 1 ”這個難題呢?現在還沒法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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