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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X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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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安借東風
無法知道!更無法制止。就是有業委會的,也有無法知道的!因為:物業第一個手段是偽造業委會。它們收買或直接安插自己的骨幹扮成業主,也在這個小區居住。它們排斥掉所有正常的業主,買通各級管理,建立一個完全由物業操控的業委會!這個叫偽業委會。和皇協軍的意義是一樣的。
物業第二個手段是收買被業主選出的業委會成員。對他們腐蝕拉攏,讓他們只能充當維持會的作用。現實中,往往許多民選的業委會根本不為業主主張權益,反而亊亊處處和物業一個鼻孔出氣。這個也叫做偽業委會
當前,要想徹底解決這個矛盾,唯一可行的就是重新立法,取締夾在政府與業主之間的這個以盈利為根本目的的商業性質的物業企業!並且推倒現行的寄生蟲式的物業制度!由政府擔當起其應盡的為人民服務的政治責任。逐步建立起由政府擔責,由業主支付勞動工資的非盈利的物業新模式!物業服務人員將不再以公司的名義入駐小區,而由業主自主從勞務市場按專業選聘,政府備案後使用。小區內專業性強的公共設施裝置,可分別發包給專業團隊去做。一切開支由業主支付,政府監督財務。一切以非盈利為原則。小區內一切公共部位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由業主共同決定收益的使用與支配!
相信在沒有了夾在政府與業主中間的這個盈利物業的存在。業主們才會真正過上幸福,安寧,祥和的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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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康天下我說健康
小區沒有業委會,只有物業,如果條件允許的,可以成立業委會,由業委會來來監管物業公司的運營,這樣子,業主普遍都能知道物業公司的運營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如果沒有的話,可以讓物業做公開透明,比如每個業主收多少物業費,物業基金,你有多少錢?哪些東西需要修,哪些設施需要改?需要多少錢?運營的現狀金額有多少?可以給予公佈,也就是透明公開。這是物業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物業沒有做到透明公開,可以訴訟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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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觀察一家
所以
一、必須成立業委會,按照目前的法律要求,業委會代表廣大業主的利益,程式上的事。
二,只要廣大業主齊心協力,所有這些事關業主切身利益的事,都好辦。
三、先成立業委會籌備組,如果有必要,籌備組可以就廣大業主的要求和物業公司談判。
四、覺悟高的業主可以主動帶頭關心小區的物業問題,多團結更多的業主。
五、很多的物業公司都有侵佔小區業主的廣告收入停車費等等行為,所以理和法都在業主這一面,雖然走法律程式比較慢,但是隻要廣大業主有一部分代表有信心有決心,就一定解決物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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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名稱宋志廣
一樣知道!為啥讓物業公司公示帳目,物業費去向!就是業主監督物業公司是否侵佔業主利益,利用業主資產掙錢!一,如有業委會,也得組成由樓長組成監督班子,輪流執政!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的工作,資金流向!二,物業公司滲透業委會是習慣!必須監督!三,最好的辦法是由樓長組成業委會,輪流執政監督物業公司的日常工作,定期召開業主大會,匯積業主意見,實施辦法!四,帳目公示,是重中之重!業主監督,班子監督!使物業公司無法侵佔業主利益!否則,監督班子有權召開業主大會,討論處裡辦法!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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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0歲的俺依然年輕
不幹這項工作,有些具體規定和制度真還不懂。
(隨手拍樹上的果子)
回覆列表
全國沒有業委會的小區超過一半,業主不知道權益,權益被物業公司侵佔是較為普遍現象,一些物業公司還向維修基金伸出黑手,虛報冒領,亂支亂用,沒有業委會,業主根本阻止不了物業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業委會成立不了,不可能是業主不願意成立這個監督物業服務的組織,而是現實中,有物業假意支援,真實的阻礙,街道,社群,房管,住建有責任為民,但現實中有不少確幫物業公司行事,造成業委會難以成立,別說業主監督物業服務,業主連有什麼權益都無法查清,物業公司走後門,踩紅線虛報冒用維修基金,掏空業主權益已成業主和物業公司的主要矛盾,要查清一個小區業主權益,阻止物業掏空維修基金真難,已成社會問題。解決的辦法,一是應把維護業主權益的業委會成立當作街道,社群,住建,房管等相關單位部門政績考核內容。二是應要求社群黨支部把小區成立業委會作為重要工作目標,要求有時間,有能力的退休黨員幹部擔負為業主服務,參選業委會成員。三是沒有業委會不允許上調物業服務費,不允許動用大額維修基金。四是把物業公司年審,定級主要決定權交給業主。只有這樣才能阻止物業公司侵佔業主權益,化解業主與物業服務的矛盾,維護業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