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禮必須恪守許多規矩,並不是能夠倚仗財多便可隨心所欲的。壽高多福者(古人稱兒孫眾多為多福),雖缺乏財帛,但可以從其他方面節約開支,如飲食從簡,減少前導樂隊,縮少墳墓規模等,是允許舉行點主、祀后土、擺祭品、讀奠文等一系列象徵榮耀的活動。反之,如果尚未稱壽者則一切從簡。雖囊中多金亦不能例外。依照古制,五十不夭亦不壽,七十始稱壽。花甲而後,喪禮從重。如果死者雖年逾花甲(六十)並且有了內外孫,但其父或母依然健在,也是不能過份鋪張,因尚未盡到養老送終之子職故也。
古人謂葬者,藏也。即是把死者的屍骨擇一個適當的地方藏起來,避免屍骸暴露也。所以歷來有“喪事簡辦,死者入土為安”的提倡。相地之法,亡命(《通書》稱仙命或化命)以生肖納音為準,墓地以坐山正體五行為主,務必生旺有氣,忌克洩。且如本年仙命戊辰(壽享八十),以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爐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納音之法推斷之,即仙命屬木,宜選擇坐北朝南,取水生木之義的墓地;或選擇坐東向西,取比和為旺的墓地,忌坐山屬金及坐山屬火等克洩不利。墓地務宜山龍大利,年月洪範有氣(以洪範五行論山[庫]運,堪輿、克擇不可不知),切忌衝山、三殺。俗雲:“天有四角,留下一角讓人走路。”因為根據穴場的坐向結合孝子孝孫的生肖選擇日課,切要避開年、月、日三殺方,但每天至少還有一角吉利方予人用事,其前提是二十四山四十八局均可隨意選擇。如已指定某一地方,就得依據日課大利,不得已停棺待葬的事例很多。
出生的年月可以預測,而死亡卻往往出人意外,為了防止大事臨頭措手不及,許多人在生前就已經把壽衣壽木準備好了。壽衣又稱殮衣,一般不少於七件上衣五條褲子。常常是壽慶之日裁壽衣,或另擇日期裁壽衣迎壽木的事例也很多。根據迷信的說法,人在臨終前必須穿戴整齊,死後才不至於拖泥帶水,所以嚥氣前就得洗沐,穿殮衣,準備好遮身被、枕頭、腳枕、手枕,如果死者的父母依然健在,不管年壽幾何,都不可以穿著鞋子進棺材,而且還要多加一項戴孝(預先帶去頭白布和草鞋)。
除了準備好殮衣,還得事先延請僧道到祖屋廳堂中慶土,貼以紙製剪刀玉尺圖案。並在祖廳左側(楚人尚左)騰出一方淨土,以備在父(母)臨終時“上廳邊”,由孝子背至祖廳內,臨時搭鋪板四塊,趕在死者嚥氣前安置好。候其斷氣時,孝眷要一路哭泣著到附近代銷店買來香、金紙、白燭,長子要傾其口袋裡所有錢財。返回祖屋門外,就要跪著一路爬進去,迅速點燃香燭,一張一張地焚化金紙。
人死之後,首先由其堂(鄉)親臨時搭個灶,燃上一把稻草,用筷子將一束線面放在熱湯中絞了兩下就連同筷子一起盛在碗裡端到死者枕頭邊,亦有盛一碗白米飯並插雙筷子置於死者鋪板頭,謂之送終飯。又須拿個粗碗,全體孝眷一起哭泣著到外面盛一碗沙,置於死者床頭權當香爐。
孝眷事先備辦金紙(庫銀),孝子孝女每人或20元、或30元、或50元,多多益善,燒金時金紙疊成金山狀,孝眷人等四周團團圍住防止其他鬼魂乘機搶奪,爾後用二口鐵鍋對扣封好,上面放把銅鎖外加一把銅劍以防偷盜。入殮時由法師盛於紅布袋中,鄭重其事地寫上死者名諱,由死者直接帶在身上,以備亡魂過奈何橋或上路時打通關節費用。這和出殯時獻路捐同一目的。豎龕做功德超渡其府上早已亡故的`祖考妣等,每尊魂身都得配上小金庫,並寫明某某祖考、某某祖妣得用。倒龕後還得舉行送庫銀儀式,由鼓吹手、僧道奉請當境起駕,孝眷人等一路護送庫銀到海邊或僧(道)指定的地方交給死者享用。
添置壽內準備入木(殮)用金缽一個,配以篾籃,碗數綁,燈心草蓆一席(夫婦一方尚存者,則分割一半留下),又備面布、金紙、手帕、包衾等物,壽內店一應俱全。添壽內既是報恩更寓方興未艾之深意。
又有專程報喪(死)之禮節,親戚概不例外。舊制,報喪者只能喝水(呷一口後潑水於地),親戚則將碗倒置於門扇後。分白(頭白布點上二點紅或貼塊小紅布)亦寓報喪之意,同村之堂(鄉)親知情後自當幫忙料理喪事。如死者是婦人,報喪者應告以死因,候孃家人來後方可入木。超渡亡魂,還須孃家人起正(正音贈,俗稱牽正,超渡的一種方式)。
銅鏡也是事先準備好的,用以壓在死者身上,又得防止家貓跳到死者身上,以杜絕行屍的事發生。碰到雷雨天就要拿副竹笠戴在死者臉上,但恐屍體因雷電影響而變黑色。
如果死者不幸死在村外,屍體是不允許進村的,只能在村外臨時搭個靈堂料理喪事
喪禮必須恪守許多規矩,並不是能夠倚仗財多便可隨心所欲的。壽高多福者(古人稱兒孫眾多為多福),雖缺乏財帛,但可以從其他方面節約開支,如飲食從簡,減少前導樂隊,縮少墳墓規模等,是允許舉行點主、祀后土、擺祭品、讀奠文等一系列象徵榮耀的活動。反之,如果尚未稱壽者則一切從簡。雖囊中多金亦不能例外。依照古制,五十不夭亦不壽,七十始稱壽。花甲而後,喪禮從重。如果死者雖年逾花甲(六十)並且有了內外孫,但其父或母依然健在,也是不能過份鋪張,因尚未盡到養老送終之子職故也。
古人謂葬者,藏也。即是把死者的屍骨擇一個適當的地方藏起來,避免屍骸暴露也。所以歷來有“喪事簡辦,死者入土為安”的提倡。相地之法,亡命(《通書》稱仙命或化命)以生肖納音為準,墓地以坐山正體五行為主,務必生旺有氣,忌克洩。且如本年仙命戊辰(壽享八十),以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爐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納音之法推斷之,即仙命屬木,宜選擇坐北朝南,取水生木之義的墓地;或選擇坐東向西,取比和為旺的墓地,忌坐山屬金及坐山屬火等克洩不利。墓地務宜山龍大利,年月洪範有氣(以洪範五行論山[庫]運,堪輿、克擇不可不知),切忌衝山、三殺。俗雲:“天有四角,留下一角讓人走路。”因為根據穴場的坐向結合孝子孝孫的生肖選擇日課,切要避開年、月、日三殺方,但每天至少還有一角吉利方予人用事,其前提是二十四山四十八局均可隨意選擇。如已指定某一地方,就得依據日課大利,不得已停棺待葬的事例很多。
出生的年月可以預測,而死亡卻往往出人意外,為了防止大事臨頭措手不及,許多人在生前就已經把壽衣壽木準備好了。壽衣又稱殮衣,一般不少於七件上衣五條褲子。常常是壽慶之日裁壽衣,或另擇日期裁壽衣迎壽木的事例也很多。根據迷信的說法,人在臨終前必須穿戴整齊,死後才不至於拖泥帶水,所以嚥氣前就得洗沐,穿殮衣,準備好遮身被、枕頭、腳枕、手枕,如果死者的父母依然健在,不管年壽幾何,都不可以穿著鞋子進棺材,而且還要多加一項戴孝(預先帶去頭白布和草鞋)。
除了準備好殮衣,還得事先延請僧道到祖屋廳堂中慶土,貼以紙製剪刀玉尺圖案。並在祖廳左側(楚人尚左)騰出一方淨土,以備在父(母)臨終時“上廳邊”,由孝子背至祖廳內,臨時搭鋪板四塊,趕在死者嚥氣前安置好。候其斷氣時,孝眷要一路哭泣著到附近代銷店買來香、金紙、白燭,長子要傾其口袋裡所有錢財。返回祖屋門外,就要跪著一路爬進去,迅速點燃香燭,一張一張地焚化金紙。
人死之後,首先由其堂(鄉)親臨時搭個灶,燃上一把稻草,用筷子將一束線面放在熱湯中絞了兩下就連同筷子一起盛在碗裡端到死者枕頭邊,亦有盛一碗白米飯並插雙筷子置於死者鋪板頭,謂之送終飯。又須拿個粗碗,全體孝眷一起哭泣著到外面盛一碗沙,置於死者床頭權當香爐。
孝眷事先備辦金紙(庫銀),孝子孝女每人或20元、或30元、或50元,多多益善,燒金時金紙疊成金山狀,孝眷人等四周團團圍住防止其他鬼魂乘機搶奪,爾後用二口鐵鍋對扣封好,上面放把銅鎖外加一把銅劍以防偷盜。入殮時由法師盛於紅布袋中,鄭重其事地寫上死者名諱,由死者直接帶在身上,以備亡魂過奈何橋或上路時打通關節費用。這和出殯時獻路捐同一目的。豎龕做功德超渡其府上早已亡故的`祖考妣等,每尊魂身都得配上小金庫,並寫明某某祖考、某某祖妣得用。倒龕後還得舉行送庫銀儀式,由鼓吹手、僧道奉請當境起駕,孝眷人等一路護送庫銀到海邊或僧(道)指定的地方交給死者享用。
添置壽內準備入木(殮)用金缽一個,配以篾籃,碗數綁,燈心草蓆一席(夫婦一方尚存者,則分割一半留下),又備面布、金紙、手帕、包衾等物,壽內店一應俱全。添壽內既是報恩更寓方興未艾之深意。
又有專程報喪(死)之禮節,親戚概不例外。舊制,報喪者只能喝水(呷一口後潑水於地),親戚則將碗倒置於門扇後。分白(頭白布點上二點紅或貼塊小紅布)亦寓報喪之意,同村之堂(鄉)親知情後自當幫忙料理喪事。如死者是婦人,報喪者應告以死因,候孃家人來後方可入木。超渡亡魂,還須孃家人起正(正音贈,俗稱牽正,超渡的一種方式)。
銅鏡也是事先準備好的,用以壓在死者身上,又得防止家貓跳到死者身上,以杜絕行屍的事發生。碰到雷雨天就要拿副竹笠戴在死者臉上,但恐屍體因雷電影響而變黑色。
如果死者不幸死在村外,屍體是不允許進村的,只能在村外臨時搭個靈堂料理喪事